骑兵不能再硬冲,遂拨马向左,“掠阵!”。
一旅将士随即转向,弓箭投矛一起发射,叮当一阵乱响,没想到那队步军人人披甲,不少还是铁甲,一轮掠阵只有十几个倒霉蛋被投矛射中,缺口又被迅速补上。
此时吐蕃人分成两部,一半在水潭边护卫那个大人物,大多是在步战。另一半则是后赶来的骑兵,此时已聚到一起,正要对一旅发动进攻。
张三率军掠过步阵,绕了一个圈子拨马回来,却并未冲向水潭边,而是突然向刚集合的骑兵群杀了过去。
“聪明”,烦了赞一声,此时水潭边的步阵已成,再冲不但后果难料,还会被那支骑兵从后边突袭,而张三果断放弃难啃的步军,转而去攻打潜在威胁更大的骑兵。
在紧张纷乱的战场上能这么快做出调整,张三的战场嗅觉绝对顶级。
可怜那支马军刚刚集结完毕还没开始动作,安西兵已经冲到了眼前,长朔“嗤”的一声轻响刺中一人咽喉,那人同伴刚要挥刀,却被张三借着马力一拳砸到脸上,晃了下一头栽下马去。
骑兵群内人仰马翻,被一旅从中间杀了一条血胡同,刚集结的骑兵被再次冲散,而此时水潭边正在分兵,步军仍在保护大人物,一队骑兵则正在集结。
“该咱们了!”,郭旭翻身上马,二旅纷纷上马持械在手,现在正是时候。
有些东西是天生的,郭旭确实有成为名将的天赋,他发现了战局的危机,一旅看似占据了主动,实际经过短暂混乱后吐蕃人已经稳住了,而且兵力优势正在慢慢提现,为了放大突袭的战果,一旅一刻不停的冲杀,这种强度的战斗会使人的体力和马力快速消耗,如果二旅加入,一旅很快就要陷入麻烦。爱阅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郭旭长朔一指水潭西边,大吼道:“杀贼!,随既跃马而出,二旅众人齐齐催马,“安西威武!安西威武!”,一百余骑奋勇而出,直直向那群将要完成集结的骑兵杀了过去。
作为奇兵,出击时间和目标选择最为重要,比如目前局势,出击过早会与对面混成一团,出击太晚则一旅力弱,打成添油战术,现在出击则正好,一旅还有余力,二旅作为生力军入场正好能打乱敌人部署。
而目标有三,东边骑兵已经被冲散,一旅足够对付他们,水潭边的步军阵列不能正面冲击,那很不明智,唯有要完成集结的骑兵才是首要目标。只要击溃他们,这支吐蕃兵马便会只剩下行动迟缓的步军,落败就只是时间问题。
郭旭一马当先杀出,二黑一队老兵紧随其后慢慢展开,烦了率手下开始催马提速的时候,前队已经冲出去一百多步,马蹄践踏,尘土弥漫。
一火老兵当先冲出,烦了在队里第二列,眯眼看着前方,战马慢慢提速,待他马速提至最快时,旭子已经把一个吐蕃骑兵挑上了半空。
骑兵冲锋会与许多敌人依次擦身而过,但与每个人的碰面时间都很短,只来得及刺出一朔,挥出一刀,甚至一刀都来不及。
这时精妙繁琐的动作是来不及用的,简单直接的突刺挥砍最有效,防守只有本能的低头扭身。最有用的是枪锐刀利和够猛够快,最管用的保命手段是头盔铠甲以及运气。
烦了微微俯身随着战马起伏,速度提到最快,尘土沙砾不断拍到脸上,让他不得不眯起眼睛,前边喊杀声和惨叫声震耳欲聋,还有乒乒乓乓的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
前边队列正慢慢变成三列纵队,这代表敌人在侧面,烦了忙控制战马跟着变换队形,好在阵型转换还算顺利。
嘈杂声更近,许多无主战马从身旁闪过,烦了听到身下一声脆响,就像一脚踩到了螃蟹壳子,也不知道被踩的是哪个倒霉鬼。
一个吐蕃人极速靠近,手里没有兵器,不知道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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