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特价文具。
“那个谁,请你把那瓶墨水递过来!”
被点名的是个小姑娘,大约十八九岁。
“我?”她不太确定,指着自己,表现得极为害怕。
沈默想了想,感觉不应该连累别人,便自己走过去,选了瓶蓝色的钢笔墨水。
趁他走开的工夫,朱能等海战队员站了起来。
但是他们的手依然动不了,于是朱能只能看向苟斌。
“苟斌,拿我的枪,打他!”
苟斌大喜,他是个爱枪的人。
虽然治安队不配枪,但他仗着朱能这层关系,平时没少跑到海战队去把玩。
如今得了表哥的指示,他兴奋得一跃而起,当即就将朱能的配枪拔了出来。
“小杂碎,你去死吧!”
苟斌拉开保险,对着沈默就打。
但是神奇的一幕出现了。
只见那把枪并没有打响,反而是沈默缓缓回到他身前,一掌就将他额头上的文字伤口全部震裂。
被沈默一击,苟斌直接翻倒。
沈默把手枪从他手上抢过来,当着朱能的面,在扳机处轻轻抽出一根银针。
朱能等人完全震惊了,脸上的愤怒直接消失,一抹发自灵魂深处的惊诧与恐惧,瞬间使得他们透体冰凉。
“他什么时候把银针卡在那的?”
“难道说……他在攻击我们的时候,就早已算到了刚才那一幕?”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
“虽然银针与阳光融为一体,不注意很难发现,但能在弹指间就把一切都计算好,并且出手果绝毫无差池,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不同于这些海战队的震惊。
治安队这边完全傻了。
他们见到了苟斌开枪,也见到了沈默躲都没躲。
对这些普通人来说,他们只能按普通人的思路去猜测这一切。
于是他们认为,沈默根本就不怕枪,根本就是个亡命之徒!
如果说刚才的畏惧,还只是担心被打残。
那么现在,他们则害怕丢了命!
也不知是谁率先喊了句“快跑”,这群平时无法无天的治安队员,顿时作鸟兽散,躲得到处都是,消失得无影无踪。
沈默冷冷一笑,面带邪魅看向苟斌。
“能让我上两回色的人,你还是头一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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