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斌怕吗?
答案是肯定的。
额头上那被水果刀刻出的“治安队长”四个大字,已经狠狠折磨了他一个晚上。
如今再被震裂,又见沈默取来了墨水,他不由连连后退,苦无可躲之处。
“表哥,救我啊表哥!”
苟斌的喊声歇斯底里。
如果恐惧有段位的话,他的恐惧已经到了极致。
听着自己表弟的话,朱能深感无力。
不同于苟斌的软骨头,朱能很想帮忙,很想给沈默点教训。
可是他做不到,他的双手依然使不出力,只能恨恨出声。
“姓沈的,有本事把我们穴道解开,你这是偷袭,不是大丈夫所为!”
沈默冷笑:“偷袭?大丈夫?何着你拿枪打我不算偷袭?何着你们以强凌弱就算是大丈夫?”
说话间,他不再理会涨红了脸的朱能。
伸手揪住苟斌头发,“啪哒”一声,就将整瓶墨水拍在苟斌的额头之上。
那墨水是玻璃瓶。
这种瓶子自八十年代一直沿用至今,其瓶身足有两枚硬币那么厚,棱角处虽然做成圆弧,但拍在头上的绝对能让人终生难忘。
苟斌都疯了!
额头上的冰凉与刺疼,在大力的撞击之下,简直就是在他的心头刻字,仿佛每一滴墨水,都能咬得他恨不能自杀。
但沈默并不想放过他。
对于恶人,他从来不会心慈手软。
见苟斌还能动。
沈默笑吟吟再次走向摆放墨水瓶的桌子。
苟斌的头发一松,本以为折磨已经结束。
谁知抬眼一看,只见沈默已经把另一个更大的墨水瓶抓在了手上,并且还满意地点着头!
都说好汉不吃眼见亏。
何况苟斌还称不上好汉。
双膝一软。
苟斌的嘴角几乎能掉到下巴,再没了半点反抗与逃走的勇气。
“我知错了!”
“我该死!”
一边扇着自己巴掌,一边向沈默苦苦求饶。
自以为行事狠辣的苟斌,终于在这一刻,彻底臣服在了沈默脚下。
沈默没好气地恨了他一眼,心中有些不悦。
“我去,这才哪到哪啊?”
“你这么快就背不住了?”
“你之前不是挺狂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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