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他知道小知青跟莫老大的交易赚的钱已经足够,完全没必要再冒险做别的,她卖鸡蛋应该只是一种伪装。
程徽月听他的语气,越发觉得这个男人别扭,既关心她又逃离她,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你又不是我对象,我怎么可能什么事都找你。”她斜着眼睨他,“想管我?那就跟我处对象啊。”
霍砚行一噎,抿唇别过脸:“你给我妹妹做药膳,这点小事我还是能做的。”
又避开了她的问题!
程徽月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踢了他一脚:“死木头,憋死你得了!”
她气冲冲地一甩头,走出去老远,忽然想起了什么,又气冲冲地倒了回来扔给他一样东西,“自己贴上!”
说完,蹬蹬蹬地离开了。
留下霍砚行一人看着手里的几张创口贴静静站了很久,嘴角怎么都放不下来。
她怎么能,这么可爱呢?
善良、机智、果敢、古灵精怪,还说要跟他处对象...
如果不是因为小知青只喜欢他的身体,他恐怕就控制不住自己要答应了吧。
但,一时亲密关系是满足不了他的,一旦沾上,他可能会戒不掉那种‘上瘾’的感觉,等到她回城离开,他会疯掉的。
小知青年纪还小,错把对皮囊的喜欢看得太重,要是日后发现自己其实没那么好,她一定会对自己很失望的。
光是一想到那个画面,他已经受不了。
所以,不如从未得到过,互相都少受折磨...
回村后,霍砚行照常上山下套,拎回来两只兔子,走到水槽边熟练剥皮去内脏。
在旁边喂鸡的霍砚青见了,凑上来观摩。
他一向以男子汉自称,并试图长成像大哥一样靠谱的成年人,因此平时事事都要学霍砚行,宰鸡杀兔剖鱼,他虽然怕,但还是逼着自己尝试。
蹲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后,霍砚青蓦地问道:“大哥,你手怎么受伤了?”
他大哥也就是当年杀野猪的时候流了点血,去山上打猎可是从来没受过伤的!
霍砚行看了眼手掌上的牙印,淡声道:“哦,被兔子咬了。”
霍砚青瞪大了眼:“什么兔子这么凶,连大哥都敢咬!”
霍砚行眸光微闪,轻笑道:“是挺凶的。”
霍砚青眼神一变,敬佩地望向他手里已经扒皮洗净的兔肉。
这么厉害的兔子,吃起来一定很香吧!
...
程徽月出了黑市,找无人的地方把妆卸干净,才踩着自行车回知青院。
进门前,顺手在空间捞了两条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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