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金明池那日之后,方晏如来沈记食肆的次数倒是少了许多。沈于归心中依旧念着自己欠他的一百两银子,闲来无事时又拿出自己的钱袋子数了数,已经攒够了二十六两还有余,心中又觉踏实了几分。
天刚蒙蒙亮,乔三娘子还未到食肆里来帮忙,阿黎也在自己房间黎睡得正香。沈于归却早已洗漱完毕收拾妥当,带上自己的小钱袋子,跨上竹篮便出门去了。
既然如今要改进沈记食肆的菜品,自然不可再如以前一般只做些主食。自己的食肆既然要在汴京城中立足,没两道食肆的特色“硬菜”是万万不可的。
如今在这汴京城中也已熟悉了,沈于归轻车熟路来到城东头的郑屠户处。这郑屠户名叫二蛋,可谓是人如其名,长得白白胖胖的一张脸上总是带着憨厚可掬的笑容,人高马大的,甚是壮实。
有人看不惯他见谁就笑的憨厚模样,暗地里说他脑子坏了,可这郑二蛋却从不放在心上,依旧每日天不亮便起来杀猪卖肉,见人便笑。
沈于归倒挺喜欢,一来郑二蛋做生意从不缺斤少两、或是以次充好,自己买着放心,二来就算自己心情再差,见到郑二蛋的招牌笑容,心情也会不由自主地跟着好起来。故而沈于归先前还是馄饨铺的时候便时常去照顾他的生意,这一来二去,二人便也算是熟悉了。
“沈娘子来啦!”沈于归还未走近,郑二蛋便已经露出了他招牌式的憨厚笑容,看着虽是憨傻,却极真实动人。
“郑屠户,这么早就切上肉了?”沈于归心情极好地向他打招呼。
“嘿嘿,俺娘说俺要勤劳,不能偷懒,不然以后俺找不到媳妇!沈娘子今天想买什么肉,俺来给娘子切好的、切大块的!”
沈于归笑道:“奴家谢过郑屠户了,奴家今日要十斤肉,肥瘦相间,肥少瘦多。”
郑二蛋小小的眼睛瞪得老大,惊道:“十斤?娘子如何能吃完这许多?”
沈于归笑道:“奴家并非自食,而是做了卖去,郑屠户又忘了?”
郑二蛋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笑道:“是啊,娘子似乎与俺说过许多回,俺老是记不住!”说着就要往自己肥大的脑袋上懊恼拍去。
沈于归吓得急忙从他掌下救下他本就不大聪明的脑袋,这才使他幸免于更傻的灾难,笑道:“屠户快切吧,奴家还要上赶着去别家买些佐料呢!”
郑二蛋憨憨一笑,别看他虽然平日里总是一副憨傻模样,切肉时却仿佛变了一个人一般,手起刀落,刀法十分娴熟,只一瞬便切好了。
郑二蛋又用秤杆比划了半日,方笑眯眯地装好,收了钱,将沈于归所要的肉递给她,看沈于归艰难地将肉扛到肩上,郑二蛋正色道:“沈娘子可拿得动?可需要俺来帮忙?”
沈于归掂量掂量自己肩上的重量,确实不轻,况且自己还要去买些佐料调味之类,这一路背过去,怕是东西还未买全自己就已经累死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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