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的男同学希望接近像凌潇潇这样的白富美,但最终都是惨淡收场,门不当户不对,自己努力一辈子的终点可能就是人家出生的。
最后浪费了几年青春,才发现只拥有一段回忆。
这种拥有回忆都还算成功的了,至少与白富美过渡过难忘今宵。
更多的人则是当了舔狗,被归类到了男闺蜜或者备胎行列,呼之则来挥之则去。
舔到最后一无所有的案例一抓一大把。
所以,顾枫绝不会把自己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这种事上。
同居?想都不要想!
“下次你通过猫眼,再看到这个人,就报警。”
顾枫给凌潇潇出了个主意。
凌潇潇瞥了瞥嘴:“我又不是洪水猛兽,你怕我干什么,就搬过来住几天,大不了把补习时间调整到晚上。”
“不行,男孩子在外面要保护好自己。”
顾枫固执地说道。
凌潇潇原本只是随口一说,顾枫来不来她都不是特别在意。
但意识到顾枫抗拒的态度之后,激起了她强烈的胜负欲。
要知道,凌潇潇这样的天之娇女是很少被拒绝的,应该说是基本上从未被拒绝过。
有多少大学的少年人想和自己这样的美人同居。
偏偏你拒绝我?
凌潇潇拿起手机,打开相机,取消美颜,照了照镜子。
发现自己就算不开美颜,那也是一等一的美女。
颜值完全处在巅峰状态。
她理了理自己飘逸的长发,说道:“每天增加一小时补习时间。”
“成交。”
顾枫心动了。
每天增加1小时补习时间,那就是增加500块钱收入!
“学姐的安危就由我来守护!我与采花贼不共戴天!”
顾枫斗志昂扬地说道。
凌潇潇掉汗,决定把杠精的昵称改成财迷。
“但是只住几天,时间不能太长,否则我会想念的我室友。”
顾枫与凌潇潇约法三章。
凌潇潇翻了个白眼:“到时候你想留下来,我都不会留你。”
“那我回去收拾东西,你别给陌生人开门。”
顾枫嘱咐道。
凌潇潇点头:“知道了,啰里啰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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