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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四章 我的世界(第2页/共3页)



他觉得自己眼界开阔、思路周密、技术强力,格局大气。

缺点就是傲慢。

前世因此被算计死,今生……嗯,如果不常提醒着点自己,估计还得死在这个上面。

去年下半年,他介入了黑暗世界的秩序厘定。

以影卫为核心,成立了秘密社团蚀骨会,专门用于捕猎狼人和吸血鬼。

蚀骨会像一个奇特的筛子,挑选着吸血鬼中凶残恶毒、又或肆意妄为的。这种维护地下秩序的行为,被某些黑暗强者所认可,使得蚀骨会较为轻松的立起了旗号。

今年,随着国际魔法联合会对在逃食死徒和黑巫师追捕力度的一再下调。蚀骨会开始暗中接手,至今已捕获九人。

就在前几天,他刚把最后一名被抓的黑巫师送走。

完成调教的黑巫师,是优秀的情报人员,他们很清楚去哪里更容易找到其他黑巫师,以及如何与其相处。

随着财力、设备的到位。情报网的铺设已经开启。他可不想等到铁血虫群都上线了,才发现自己是个瞎子、聋子,只能一个区域接一个区域的玩蝗虫过境般的大清洗策略,既血腥而又容易引起公愤。

一夜之后,凯恩以弗拉克·欧文的身份,跟卢平再次见面。

事业是男人的返老还童药,的确像凯瑟琳说的,卢平看起来很不错,容光焕发。他打趣道:“看来你最新的研究成果是青春药剂,上次见面42,这次就成了24,难怪boss都嫉妒你显年轻。”

当然,实际上没那么夸张,卢平可不是什么帅哥,也没办法成为帅大叔,但气质还是有的,尤其是眼神勾人,一看就知道是有故事的。

况且人靠衣装,靠着一身好行头,卢平现在比卢修斯·马尔福还显得有风度,卢修斯总是将傲慢写在脸上,其实那可以被读作无礼。哪里如现在的卢平,气质温文尔雅,衣着讲究,整体形象简单的概括,就是绅士。

卢平见到他,小惊讶之后,就转为了高兴。“见到你很高兴,欧文。”他态度真正的说。

“你如果常来夏宫,就会发现我总是在这里出出进进,跑腿工作就是这样。”

夏宫是沙菲克家族对于埃克斯穆尔山庄的相对称呼,它本身不够‘夏’,但相对于野泽园,气候确实比较‘夏’。

卢平半开玩笑的道:“我喜欢这里,奢豪展示馆。对治愈我出席奢华场合总是拘谨放不开的毛病很有帮助。”

“你要这么说,我确实每次进来前,总会对自己的鞋底子使用清理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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