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多少?”
段竹青说得更是随意:
“最好用三千万给拍完,我也给你露个底,上限是五千万,超过这个数,就可能会闹不愉快了。”
刘尚想了想,不用大牌明星,五千万拍科幻,倒也不至于捉襟见肘。
见刘尚在考虑,段竹青给出了她的条件:
“分成条约,我们给你四百万导演费,外加票房红利的十五个点。”
听起来足够大方,但是刘尚也算半个专业人士,关于电影成本,构成比较多,制片最后拿到的分账也是浮动的。
一部电影的票房,首先要向国家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和5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剩下的917才是可以拿来分账的可分账票房/净票房。
净票房中,电影院抽取50,院线抽取7,中影数字抽取0~3的发行代理费(票房05亿内3,票房05~3亿2,票房3~6亿1,票房6亿以上不收费)。
剩下的40~43才属于电影制片方和发行方共同的净票房分账收入。
一般来说,电影发行方会收取净票房分账收入的10作为发行代理费用(通常5~15之间),也就是说,最后,作为电影制片方能分到的钱,是净票房分账收入的90。
有时候,制作方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由发行方预付影片的宣传发行费用,这种情况下发行方会收取的代理费用可以高达12-20。如果发行方承诺发行保底、买断发行、预付制作费用等合作方式,将收取更高的发行代理费用。
总结下来,制片方的利润等于票房917(40~43)90。
也就是制片方仅能分到电影票房的33到35。
这也是为什么外边传一部电影的制片方想要赚到钱,票房至少要达到制作成本的3到4倍的原因。
如果刘尚拍电影把五千万投资花完了,票房刚过亿,那蓝龙影视文化就是亏本的,刘尚自然拿不到分红。
票房两亿,制片方蓝龙刚刚保本。
也就是说,只有票房超过两亿,刘尚才能拿到分红。
票房超过两亿的部分的百分之十五就是刘尚最终能拿到的分红。
刘尚幻想了一下,如果最终票房十个亿,那八亿的百分之十五,也就是12亿,一部电影就让自己实现了一个小目标。
但是一想到前作上海堡垒的惨状,刘尚不寒而栗。
大制作、大ip、大流量明星加盟、高成本宣发,最后票房刚刚过亿,把制片方亏得底裤都不剩。
不过刘尚转念再想,自己也没有投资,亏再多也是蓝龙扛着,他大不了拿着四百万导演费在记者会上鞠躬道歉,然后把锅甩给主演,或者是甩给当今观众不懂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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