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阳间有排名前三我最不喜欢做的事情,搬家绝对能占到第一第二的位置。
不是说搬进新家,而是搬离已经住了一段时间的住所——光是收拾,打包,和一件件过去的物品道别,就已经足够消耗体力。倒也不是说舍不得搬出去——眼下,这个出租屋也说不上多好,冬冷夏热,梅雨季节还湿的墙上都能渍出水印来,我是巴不得离开这里的。可真的到了整理打包的时候,过去的一幕幕不受控制地浮现在眼前,每一件物品都带着它独有的重量,而我也知道,这些重量即将永远地消失在我的人生中。
扔东西累,留东西也累。
我在太阳还未落山之前就疲了,倒在床上,盘算着一会儿阴间工作要怎么做。
落日时分简直短暂的让人有些焦虑,我带着一身的疲惫,张开双臂,跃入地狱中。
门口的莲花灯亮起来了,事务所迎来了第十四位客人。
脚步清脆,迈着小步,像是木质鞋底轻踏在青石板上的声音:“执笔大人,我来啦。”一个女声从门口传来。
我没忍住,拂袖掩住了一个长长的哈欠。
“执笔大人看起来有些疲惫呢。”女人并没有看到我,可能是听到了我的哈欠声,也可能是嗅到了困倦的气味。
“倒也还好,请坐吧。”我摊开笔墨,“请问我该如何称呼你?”
“察兰氏。”女子坐定了,动作轻柔,十分讲究礼数。她身着蓝紫色丝绸清袍,头上束着大大的发髻,发髻上有珍珠与绿松石的点缀,看样子像是位清代的格格。
我在纸上写上“察兰氏”三个大字:“请问今日找我,有何事?”
“执笔大人因何事而如此疲倦?”
“此乃我的私事。”
“哦,对不起,冒犯了。奴婢只是好奇。”
“别说我的事,说你的事。你今日是为何而来的?”
“我听闻执笔大人擅长写字,想请执笔大人为我提笔作一首诗,不知是否可以?”她说此话的时候,微微低头致意,发髻上的珠宝也随着她的动作上下抖动。
我犹豫了一下,虽说本职工作乃是记录地狱众生的故事,并带回人间去。但写诗倒也的确是在写字的范围之内,并不冲突。
“请我作诗,是为了什么事?”
“我生前就爱好诗歌。在还未进宫之前,曾发誓要与一位诗人浪迹天涯。而那人在途中不幸感染风寒,早早就去了。留下的只有我和我们的一个孩子。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把孩子变卖给了一个商人。拿着这银两,我贿赂了当时选妃的官员,瞒骗了年龄,进了皇家后宫之中。”
“我还是没有明白,你是为何事想要请我作诗?”
“我的心早就枯竭了,大人。在他死去的时候,我的心就随着他的诗一起枯萎了。太久了,已经太久了,我已经不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了。”
“所以你希望我的诗能够帮你找到爱情的感觉?”
“回大人,我是如此希望的。”
我低头思考了一下:“我很难做到此事。你爱的是那个人,也只有那个人的诗能让你心动,让你感受到爱。我是没有这个能力的。”
“大人,你和他很像,我知道像你们这样的人写出来的词句是怎样的,吟的歌又是怎样的。执笔大人啊,我只想再次感受到爱而已,请成全我吧。”
“感受到爱之后呢?你会去做什么?”
“也许,也许我就想离开这里了。”
“想要离开,随时都可以。为何偏要在得到诗词之后呢?”
察兰氏瘦瘪如冬季梧桐树枝一般的双手,突然撕开了自己胸口的衣服,我被这举动愣了一下。她的胸口是一个巨大的空洞,洞中有一颗干瘪的心脏,已经几乎缩成了一枚鸡蛋的大小。表面布满裂痕褶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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