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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葛琳那如同葱根般白嫩的身体。达斯只感觉自己热血沸腾,就连脸颊吹过的寒风都无法抚平自己暴躁流动的兽血。
和盲山结婚了两年,她还没有生过孩子,依旧还是豆蔻年华!
如果自己能得到她...两人从此就会居住在寒水堡中夜夜笙歌。脑补着邪恶的一幕幕,他只感觉全身上下忽然涌现出使不完的力气。
“快!快他妈给我我跑!不要心疼马匹!公爵说了,只要攻破村庄,我们先遣部队可以屠城三日!”
“今年的寒水村富得流油,只要这些马匹能支撑到村庄外围,村子里抢到的金银够我们花上三年!”
“还想什么呢!赶紧给他我冲!”
二百多名骑兵高举火把,如同一道黑夜中的火流奔向寒水镇。半岛本地出产的“苔原高脚马”虽说优良,但骑在马背上的维京大汉普遍身高两米,每人更是携带了重量超过数十斤的装备和补给。
这些马匹单次奔跑的距离最多也就是跑上一百五十公里左右。
寒水镇距离风息堡大概500公里,马匹正常奔跑需要3天。但达斯如同厉鬼般督促全军疾行,一路上几乎没有让手下人有任何休息。
“骑兵的关键在一个快字!咱们这么大张旗鼓的进军,走到半路寒水村的那个黄毛村长必定会知道我们在前进!如果他带着银币和金条跑路了...这该死的冬天里我们上哪抓他去!”
“一定要赶在他还来不及逃跑的时候,将寒水村团团围住,将所有人憋在村寨之中!”
“两天之内,我们一定要到达目的地!”
达斯化身为一头恶魔,怒吼着为身边的所有队员打气。200名骑兵皆是来自风息堡的部队。他们也想早一点攻破寒水村,早一点参加劫掠。反正屁股下的马匹并是那位公爵大人的,就算真累死了自己也没有损失。
所有人都卯足了力气纵马奔腾。
马蹄奔跑扬起阵阵雪花,200匹马同时呼出的热气让这一支部队如同管道上的一列火车。达斯昼夜兼程,整整两天休息了不到八个小时。在部下和马匹全部濒临崩溃时...他终于进入了雪坟谷外围的针叶林。
此地距离寒水不过十几公里。
达斯虽说冲动好色,但毕竟也是一名战龄接近十年的老兵。跟随在老贡克的身边耳濡目染之下,他再心急此时也看的出来部下在连续纵马跑了数日后饥寒交迫,体力不支。
胯下的军马更是口吐白沫,连站稳都非常困难。
他的部队继续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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