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引来群众朝拜更是大功一件!
圣主教众,人人皆以传教为己任,为了传播圣主福音,他们可以无私向教会的捐出自己的财产,帮助受苦受难的穷人。
他们可以奉献自己的一切。
哲罗姆安静的伏案绘图。他修习的是圣主教中颇为小众的“正义“序列。而身为圣者门徒,很多人根本看不清楚他为什么会从事如此“低劣”的工作。
背靠着“优西乌比”这座大山,他可以轻松混到一份教堂主教的工作,每天身穿教袍讲讲教义,活的轻松自在还能快速的凝聚信仰之力。
就算不愿意当主教.....做福音宣讲员,教会资产募集官,甚至加入圣教军都好过每天趴在案台上累的老眼昏花,腰酸背痛。
精心绘制的图册还要被教会收刮取好大一部分收入。
哲罗姆身边很多同期拜入圣者门下的教士都已经混成了人中龙凤,唯有他此时依旧沉在水底,一文不名。
但他却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
在哲罗姆的眼中,不同的身份的人用各自擅长的方式侍奉圣主。而他的方式,就是抄书。
他喜欢毛笔摩擦莎草纸的感觉,也喜欢绘制各种福音上天堂绘画。在抄书的过程中,他感觉自己的灵魂非常的平静,能够让它从俗世的纷争中逃脱出来,心无旁骛的侍奉圣主。
天色已晚,而窗外依旧大雨如注。身边手抄经文的伙伴都已经回房睡觉,唯有哲罗姆一人依旧留在工作室内。他闭眼略微休息片刻,随后再次将手中的毛笔沾满金墨,打算抄完这一页就回屋睡觉。
摩西十诫:
1,除圣主耶和华外,不可信奉其他神灵...
刚写外这句话,他的手掌忽然没来由的颤抖了一下。一滴沉甸甸的金墨砸到了即将抄完的经文上,饱满的墨汁滴落到莎草纸上摔成了八瓣。
如同半空中飘落的一滴血。
哲罗姆用力眨眼,难以置信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手抄经书的工作他已经进行了足有10年。上一次无意中低落墨水发生在什么时候,他已经不记得了。
原本漂亮干净的经文落上一颗墨滴,这幅画面给他的感觉如同洁白的面包上落了一只苍蝇般。
(主教将最写给肯特郡国王小女儿的经文工作交给了我,这满满的一页可都是黄金啊!因为一滴墨浪费掉太可惜了)
毛笔轻轻触碰金色的墨滴,哲罗姆仅用三笔,就将那一滴墨汁变成了一朵盛开在页脚的金色花朵。轻轻摇了摇头,他再次沾满墨水,继续抄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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