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下第一次去的时候,就迷路了”
巴奇说到这的时候有些脸红,因为对于哥布林来说,在洞穴迷路是很离谱的一件事情。
在哥布林、地精以及一些地穴生物的眼中,错综复杂的地穴、溶洞,简直跟乐园一样,它们在这种环境下具有强烈的辨识方位的能力,且或多或少的都具有夜视能力。
这也是为何巴奇会感到脸红的缘故,这就跟第一次不会那啥一样的离谱。
陈涛没笑它,但它的好伙伴巴特却忍不住嘲笑了一句。
“真有你的巴奇,简直是丢我们勇士的脸。”
巴奇有些气急败坏的瞪了它一眼,要不是领主大人就在旁边,它非得狠狠揍巴特一顿!
“别闹了,继续讲下去。”陈涛打断了它们之间的基友情萌发。
巴奇咳了咳,偷偷地再次瞪了一眼巴特后,赶紧接着讲道,
“地下城除了路有些多和崎岖以外,其实还是极为适合我们哥布林一族生存的。
里面有随处可见种植着的会发着五颜六色微光的地穴荧光菇,这种食物虽然难吃,但足够营养,还有水分,生长也极快,几天就能生长出一大茬子,我经常看到有很多小哥布林在洞穴中玩着游戏,饿了就吃几颗身边的荧光菇。”
“是吗,听你说,这地下城还挺不错的。”
陈涛若有所思道。
当然,他所说的不错是以哥布林的立场为考虑的。
以人类来讲,目前这种简陋的地下城简直是大型的监狱,待久了说不定神经都会出现问题。
接下来陈涛又听巴奇讲了一些地下城的趣事之后,就回到了领主府内。
是的,他偷懒了,详细的巡查领地这种事果然不适合他,而且目前领地也就是在哥布林眼中感觉繁华无比,在见惯了现代城市的陈涛眼中,跟原始部落没多大差别,真没啥好逛的。
百多平的主卧房间内,放着一张四米四米的超级大床。
大床上铺了一层厚厚的淡红色毛绒绒的皮毛,这是火绒兔的皮毛。
火绒兔的皮毛不仅保温,摸起来还极为的舒服暖和,温度下降的夜晚中睡在这种豪华高档的皮毛上面,简直是令人舒心无比。
此时,大床上,再度于领主战争中获胜一场的陈涛懒洋洋的躺在梓楠郡主光洁的大腿上,表情惬意松散。
“阿梓。”
“怎么了,主人?”
“你真润。”
“”
陈涛感受着与梓楠郡主接触的皮肤逐渐燥热滚烫,就知道这妮子现在害羞得不行。
这生活当真是惬意啊。
而为了一直过上这种生活,陈涛绝不允许别人来破坏。
他要变得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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