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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上烟,红色爆炸头略微缓和了一点儿,但是钢管儿还是没放下:“你真不是这儿老板?”
“真不是,我这也不像啊。”
那吼吼乱叫的绿色板寸不耐烦的冲红色爆炸头吼道:“你特么眼瞎?!他特么能是老板?!他特么要是老板,还特么能吸红梅?!你特么能不能长点儿心?!……”
这货叽里呱啦喷了小一分钟,含妈量极高,喷屎量极大,不过好在最后还是以一句“别特么耽误我们十三太保办事!”为终结,王正也终于得以脱离苦海。
出了门,日头还是不小,天还是挺热。
讲真,他还真没把这几个精神小伙儿放在心上,好汉不吃眼前亏,被骂两句真不叫事儿。所以王正扭头就走到了路对面的公用电话亭:“喂,警察姐姐,不得了啦,有六个人拎着刀枪棍棒冲到一个网吧里,我听着里面噼里啪啦叮叮咣咣的,还有好多人在尖叫,怕不是他们打死人了……”
齐活,回家。
说是回家,其实是在城郊村落里租的一个单间儿。一张床一个四方桌两把椅子,房顶挂了个吊扇,别的啥也没有。
王正仔细回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自己到底为啥租了这破房子。他不是南都城本地人,家是在三十公里外的镇上。2005年9月,刚满18,短袖两件,裤子一条,裤衩一件,回力鞋一双,兜里还有……二十五块钱!
我这都是造了什么孽啊!
无法反抗已经重生的既定事实,王正到院子里的水池上洗了把脸,没找见洗发水,只能就着凉水把板寸头也冲了两遍。找不着毛巾,甩吧甩吧,撩起短袖擦了擦,开始照镜子。
嘿!年轻时的自己帅的有点儿过分啊!棱角分明,浓眉大眼,高鼻梁厚嘴唇,农村娃子普遍不是很白,颇有黑古气息。除了嘴角长的小胡子有点儿碍眼,基本上就是老胡和黑古的结合体。
这种帅吧,怎么说呢,它不是那种一眼就能击穿灵魂的盛世美颜,而是经过岁月沉淀、气质升华之后仍能驻留在内心里,经久不衰、历久弥新的帅。
浪费啊!二十年后我怎么就成了个一百八的胖子了呢!
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
回到屋里,光板床上就一张凉席,被褥枕头欠奉,王正也懒得躺。索性找到了水壶和茶缸,虽然没有枸杞红枣碧螺春大红袍这些喝茶必备物件儿,也不妨碍他抱着搪瓷缸子喝着白开水坐在窗边思索人生。
我到底为什么跑到南都城来了呢?
按理说,18岁的时候不应该是在京城那边儿打工吗?白天装电脑晚上卖光盘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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