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先生……呃,刚才是什么情况?”女人有些好奇的问道。
“点菜啊。”曹归不解。
“我是说……为什么会有第二份菜单,而且我为什么不允许看那份菜单?”
“那是汉字,你看了也看不懂。”曹归两手一摊:
“纽约人喜欢吃的是他们认为的中餐,不是天朝人的中餐,所以才有两份菜单,俺得嘶巅?”
事情就是这样,每一种餐饮,都需要根据当地人的喜好来进行适当的改变,哪怕是肯德基去到天朝都要进行菜品升级,出现这样的事情并不奇怪。
“哦。”女人点了点头,似懂非懂。
就在两人谈话交流之时,一个邋里邋遢的白人男子闯了进来,朝天花板开了一枪,手中的史密斯·威森点三八短管左轮手枪,发出“砰”的一声枪响。
这种枪听起来似乎不太熟悉,但换种说法就清楚了:九十年代中港片警察拿在手里的那把,又短又小的左轮手枪,怎么打也打不死反派的那把小手枪。
“所有人,那你们值钱的东西拿出来,我……我现在心情很不好,不要逼我伤害你们。”
曹归:“……”
什么情况?又遇到打劫的了?美利坚也太自由了吧?
服务员看了看他,没有反抗,面前这人手脚颤抖,语无伦次,明显是第一次做案。
如果换成黑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不会紧张,因为从小到大,他们就是干这一行长大的,熟练无比。
现在的这个白人男子神色激动,高度紧张,稍有不慎,他真的会杀人。
具体可以参考一下隔壁dc的韦恩家,当初他们在剧院看歌剧,就是被这一类新手所劫持,最后酿成了蝙蝠侠痛失双亲的惨案。
服务员和店家也是在底层混迹许久,一眼就看出了如今的问题所在,没有犹豫,把收银台里的前都给了这男人,他们没必要为了这点钱付出伤势或生命。
在美利坚,伤势会让你付出比抢劫更多的金钱。
不多时,顾客们就把自己随身带的钱包给了这白人男子,男子将目光看向了曹归对面的白人女子,女人叹了口气还是将自己的钱包递了出去。
“戒指,还有戒指!”劫匪吼道。
“嘿!这是我的婚戒。”女人犹豫着说道。
“少废话,快t给我!”劫匪颤抖着吼道,枪口不停在女人面前乱晃,然后一把掳下女人的婚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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