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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枪不行 狗到手(第3页/共3页)

bsp; 如此一来,把狗送走,自家小孙子和一大家子,就都能天天睡好觉了。

不光如此,这样还能让赵军和周家都有了面子,借不走枪,但我们家送你条狗。

要知道,在这年头,把这条青狗牵出去,也能卖个四、五十块呢。

想到此处,胡三妹一边招呼赵军吃菜,一边问道:“大小子,你喜欢狗不得?”

赵军微微一愣,心中暗喜,自己还没说话呢,大娘就提起狗了,借不着枪,能弄条狗也行啊。

至于那条大青狗,胡三妹是借啊,还是送啊,这就不在赵军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要知道,把狗借着猎人,那就相当于把荆州借给了刘备,借容易,要他还,可就难了。

“大娘啊,我可喜欢狗了。”

“喜欢狗好啊!”胡三妹喜道:“你看咱家外头那条青狗咋样?”

“好狗啊。”赵军想也不想,夸赞之词脱口而出。

“你懂啥啊,还好狗。”赵春在一旁笑着说了一句,在她看来,自己弟弟在打猎相狗方面,根本就是一窍不通,他说狗好,想来就是看那狗长得胖呼吧。

别说,赵军还真懂狗。

他前世专打大围,猎杀野猪、黑熊、棕熊。

赵军能在这大山林场、十里八村闯下赫赫威名,靠的可不只是枪法好,关键是他训练出来的猎狗,都一个赛一个的硬。

上午他一进院子,就看出来了,那大青狗要是能拖出来,绝对是一等一的猎狗。

若是头狗,那二百斤以下的母野猪,这大青狗自己就能搞定。

要是帮狗,那也是最硬的帮腔子。

可要是借枪,那是有借有还。但如果借狗,就是有借无还。毕竟是自己姐夫家,这么干……好像也没问题。

不过,在他瞌睡时,胡三妹就给他递了个枕头。

这枕头都递到眼前了,赵军哪有不接的道理?

赵军没理会赵春的调侃,只对胡三妹道:“大娘,能把你家那青狗借我玩几天也行。”

“借什么借?”胡三妹笑道:“喜欢你就牵走,大娘做主送你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