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在会后找到了她。
先生微笑着摸着她的头发说:“你都已经长这个高了。细想想都二十七年过去了。我想你爹娘在天之灵应该也会很欣慰吧。”
画皮不喜欢这个话题。她也不喜欢与她年龄相关的任何问题。这会让她情不自禁地想起她从来不想记起的那天。
她的出生日。
也是她父母的忌日。
画皮一直以为自己忘了这件事。可当先生提起了,她才清楚知道,自己没有忘,从来都没有。如果是别人提起这个话题,画皮可能早就翻脸走人了。但是说话的人是先生,她只能微笑听着。
因为是先生,剖开了她母亲的尸体取出并救活了早就奄奄一息的她。就连她的名字,也是先生取得。
画皮很清楚的记得,那是个雨天。先生抱着她,将手指咬破,用自己身体里的血喂她吃了来到世间的第一餐。
等她吃饱后,先生才指着那几具尸体说:“青色皮肤的,是你的父母。黄色皮肤的,是异闻司的人,也是杀死你父母的人。我原以为,你父母死后,画皮这个名字将不会在人世出现。但谁知还有你。你要好好记着。画皮,是说你们这一族的天赋神通,也是你的名字,更是你们这一族不可磨灭的仇恨。”
画皮从一生下来就背负着血海深仇。刚开始记事的时候,她还想过复仇,但是理不出头绪,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杀她父母的人已经被先生当初斩杀。而异闻司行事向来隐秘,她只是一只孤苦无依的小妖,根本找寻不到。去问先生,先生也不让自己白白送命。
将仇恨转向那些羸弱的普通人,她试过一次,可是没有成功。她拿着美工刀,看着那个平时对自己总是冷嘲热讽的小女孩。那个小女孩歪着头趴在桌子上睡觉,露出一截雪白的脖颈。遗传自父母的本命神通可以帮助她轻易地透过那苍白如雪的皮肤,找到下面如同江河一样奔流不息的颈部动脉。
只是她高高抬起手,却怎么也放不下。
放学回家的路上,她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一只鸡,想回到家后练练手。可惜她不懂手无缚鸡之力从来都不仅仅在说诗文里那些落魄不得意的书生。面对着满屋子乱飞乱跳的公鸡,她提着刀,觉得可能还是杀自己最容易。所以最后,她放下了菜刀,放跑了公鸡,却还是放不下自己。
于是放不下自己的她便拼了命修行,想成为那些旧事里可顶天立地翻江倒海的妖族大能。可是她再一次高估了自己的天赋,也低估了那些妖族前辈的努力。苦修十载,她除了长得更高更壮之外,似乎并没有什么可以说是长足的进步。至少在心软上,她还是十年前那个杀不了鸡的无用小妖。
由于把所有空余的时间都用在了修行上,她的文化课成绩也不够理想,也没有什么体育特长。高三结束之后,她就得以永远和学校说再见了。
拿着高中毕业证,看着证件照上那个虚假的自己。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就是一个平庸至极的小妖,永远无法翻云覆雨。如果她被搁在旧事里,也许她连小钻风都不如,也比不上奔波儿灞和霸波尔奔。因为他们至少还能留下姓名,成为人族茶余饭后的消遣。
而她,最好的结局不过就是成为那根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的棒子下,那些擦着就伤挨着就死的孤魂野鬼中的一员。
这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那个姓孙的大圣那么勇猛威武法力无边,不还是落得一个为人奴役的下场?
就算深谋远虑果敢强大如先生,不也是几百年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却依旧在道路上摸索,看不见一个肉眼可期的光明未来么?
所以她决定坦然自己接受自己的命运。
就这样吧。
大不了等先生需要时,还他这条贱命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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