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人对钱不感兴趣!”
但凡说这话的人不是马爸爸,估计能被人一口一吐沫淹死。
即便是马爸爸,也难逃网友们的调侃命运。
小萨当时的表情,一定程度代表了大众心声。
所以有资格说这句话的人,必须有个大前提,他得有钱,大大的有钱,然后才能探讨其他。
不论作为扑街音乐人,还是就业六年的公职人员,两个身份都不能让周南与“大大的有钱”扯上关系,所以丫要说这句话,只能给人一个感觉。
假!
面对仿佛就摆在手边的毛爷爷,再对比这几日枯燥无味的刑侦生涯,周南...心动了。
有点朝秦暮楚?
没办法,终究是一介俗人,没有为了理想而奋斗终生的崇高信念。
而且...
虽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但小朋友才做选择,大家都是成年人,大胆点,当然是都要啊!
于是周南又瞄向了万能的度娘,“公职人员可以在app发表原创音乐吗?”
嘿,你还别说,真有前辈提过此类问题,看来我华夏果然是地大物博,啥人才都有啊。
答案五花八门。
“可以,参考出书,发表网络小说那些人,好些都是公务员,不是还有那谁,写历史的,都混上副局长了吗?”
“不可以,趁早收手。”
“我觉得没毛病,写书和创作音乐,大家都是著作权类,没有本质区别。”
“偷偷的进村,打枪的不要,闷声赚大钱。”
“必须可以啊,只要不是利用上班时间,为什么不可以,前段时间有公务员下班时间兼职网约车和兼职送外卖的,都有部门回复了,原则上是允许的,只要不影响本职工作即可,你这类的连兼职都算不上,怕什么?”
“想当人民公仆就不要想着赚钱!”
“不能一概而论吧,公务员法规定的营利性活动界定不够清晰,很容易与一般经济活动混同,我觉得保险起见可以向单位有关部门报备一下,问题不大。”
“......”
搜索完毕后,周南粗略估算了下,居然是觉得可以者居多,还都有理有据的,这和他之前想的完全不一样嘛。
都说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咱可不能脱离群众呐,签,必须签!
&nb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