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是早上九点了。
“陈哥,你醒啦。”李美凤笑着走进房间,她已经将地铺收拾好。
今天的李美凤穿着一条粉色的紧身踏脚裤,上面搭配的是一件白色的羊毛衫,依旧扎着一个马尾辫。
这种打扮看上去比较土,但是身材的显露无疑是唯美的,不得不说李美凤这种村妇有着她独特的美,独特的味道。
“陈哥。”李美凤又叫了我一声。
再次叫我‘陈哥’我一下子反应过来。
“早。”我忙开口。
“陈哥,我给你煮了稀饭,还有炒鸡蛋,你是起来吃,还是我给你端来?”李美凤欣然一笑。
“我还是起来吃吧。”我忙起身,开始穿戴起来。
穿好衣服,我走到电视柜前拿起一面镜子照了照,这才发现我的脸上还有红肿还有部分没有消退,这估计两三天可下不来。
如果我现在出门,显然会被路人围观,这模样一看就是被人打得。
“陈哥,你多住几天,等伤彻底好了再走也行。”李美凤就好像发现我的顾虑,忙说道。
“这怎么好意思,这两天也太打扰你了。”我不好意思起来。
“怎么会,陈哥你不嫌弃我这里就行。”李美凤继续开口。
“怎么会嫌弃,我也是农村出生,不是那种娇生惯养的人。”我忙解释。
我和李美凤都是农村人,只是我后来定居城市而已,但是做人不能忘本,我从来不会因为我农村出来而在城市里低人一等,这根本就没有必要。
稀饭配炒鸡蛋,我感觉特别美味,以前做海鲜生意时,天天吃卖剩下的海鲜反而腻了,而现在,我倒是非常享受这种伙食,或许是人一直在变的吧。
“陈哥你们那农村怎么样?”李美凤一下子好奇起来。
“挺好的,其实年轻人都一样,都在大城市打工。”我淡笑开口。
“嗯嗯,真想去大城市看看。”李美凤开始向往起来。
看着李美凤一脸的憧憬,我突然发现李美凤大早上的香汗淋漓,她脸颊的两边鬓角都有汗珠,视线一移,我这才发现李美凤穿着一双破洞布鞋,估计是大清早忙完了农活,然后做早饭给我吃的。
“李小姐,你是早上刚刚忙完农活吗?”我问道。
我都不知道怎么称呼李美凤,我问出这个问题,我都感觉有些称呼上的怪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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