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在地毯上。
“狗弹,饿了吧?今天清吧来了个大爷,给了我整整一万外汇币…我给你加餐,买了10个鸡腿和一斤熟牛肉回来,快趁热吃吧。”
云霆躺在地毯上,用双手搓着狗弹毛茸茸的脑袋,笑呵呵的说道。
狗弹四脚踩在他坚实的胸膛上,流着长长的口水,伸出大红舌头,舔着他那张棱角分明的俊脸。
“咱爷俩都是公的,别皮了。”云霆把撒娇的狗弹推开,从地上爬起来说道。
“嗷~呜”
狗弹又冲他吼了一嗓子,叼起掉在地上的纸袋,去属于它自己的房间享用夜宵了。
“狗弹,别来打扰我啊。我得去地下室看看…”云霆一边说,一边往西北方向的楼梯走去。
别墅的地下室,大约有二百多平米宽,从他死鬼爷爷那辈开始,这里就是酒窖。另外还有一批收藏多年的美酒,和稀有年份的名酒。
云霆顺木楼梯而下,21级的楼梯,仿佛走了200级那么久。
走到门口时,他深呼吸一口气,轻轻地打开橡木门,一股浓烈的酒香瞬间扑鼻而来。
云霆打开灯,淡黄色的橘光灯把整个冷清的酒窖照得一片温暖。酒窖四周的墙壁都是用上等恒温,防震,防潮的木板隔开的。通风口还装有一台空调,以保证里面相宜的温度。
“刚好到点,这次应该能成功了。爱迪生发明电灯泡失败一万多次才成功,我这酒才失败101次而已…”
云霆低头看了一眼腕表小声说道,说归说,他在心里还是希望这坛酒能酿造成功。
这酒,他酿了好几个月了,每一次都是差那么一点点,明明割破手指滴血进去了,可就是差那么一点点。
“老天,这次再失败,我就去献血!!”云霆看着没有疤痕的中指说道。
他走到一旁的角落,蹲下身子,抬手把裹着蓝布的木盖子拿开——沁人心脾,馥郁芳香,还夹杂着一股淡淡的佛手柑的清香味,迅速蔓延了整个酒窖。
“我滴亲娘啊,终于成功了!!”云霆兴奋地猛吸了一口酒香气,把酒坛子盖好,连忙起身去拿打酒的器具。
没日没夜,辛苦三个月的成果,自己岂能不率先尝鲜?
古代人酿酒,用大坛子,每次舀酒都是用酒勺。虽然现在是21世纪,有大小合适的酿酒瓶,但是云霆依旧采用古法酿酒,再配合自身的特质,所酿之酒每坛都不一样。
可惜,一直以来没几个人懂得欣赏。真是应了那句“高山流水少知音”的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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