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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一章想不想读书(第1页/共3页)

杨新美看到张喜庆上车离开了,整个人都好像虚脱了。从小就是乖乖女的她,因为家里穷,没少受人白眼,欺负,一直都是逆来顺受,从未与人发生过争执。做梦都没想到过,会有一天,自己像个泼妇一样,与人发生争执。何况对方还是有钱有势,称霸一方的张喜庆!并且唬得对方一愣一愣的,狼狈而逃!

杨新美看了看隆万鹏,终于知道自己哪来的勇气,虽然自己有过抱死的决心,可能让自己下这个决心的人就是他,她也终于知道自己己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了隆万鹏!虽然隆万鹏站在一边一声没吭,但只要有他在,自己就特别安心!她知道到了关键时候,隆万鹏一定会挺身而出,就像昨天在酒店那样,一直都在默默的关注事态的发展,直至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才出手,而且一出手就能定乾坤,救下了所有人,而且让不法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对于今天的事,隆万鹏肯定会轻易把事摆平,要说打,张喜庆就找再多的人都不够他虐的,别说他们这些小混混,昨天那些人可都是些穷凶极恶之徒,干的都是杀人放火的勾当,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人。至于张喜庆的叔叔,虽然在这个镇上无人敢惹,但隆大哥昨天救的钟军初,退休前可是市公安局长。虽然己经退休,但当年受过他提拔照顾的下属,现在肯定有不少在重要岗位上。如果隆大哥找到他。对付一个小小的派出所所长还不是小菜一碟?

这时候杨新美的两个弟弟买好菜,蹦蹦跳跳地回来了,杨新美这才反应过来,灶上还煮着饭呢,赶快往灶房跑去。马上又返过身来,歉意地对张叔叔说:张叔叔,谢谢你!等会和婶婶到家里吃午饭。

“好的,我先回家一趟。”说完向隆万鹏点了点头,往家里走去。

隆万鹏坐了下来,刚才杨新美为他倒的茶己经冷了,拿起来吃了一口,进口有点点苦,喝下后,有点甜,一股芳香从鼻子里钻出来,这是农村人自制的茶,嫩茶还只有两片的时候就采下来,用锅炒软后,用手揉成团,打开,直至茶叶里的油全部揉出来后,再打散。用山上挖的一种叫黄铁根的树根烘焙,烘干后用山上釆的香草伴在一起密封,特香,这还是冷了,要是刚泡的。更香,主要是喝完以后,回味无穷,要是农民出身的,喝惯了家乡的茶,在外面无论喝多贵的茶都觉得无味,所以不管在外面混得多好,官再大,钱再多,过年的时候都会向长辈,或是亲戚讨上几两回去解馋。

杨新美的两个弟弟把买好的菜放到灶房后,来到外面,好奇而怯生生地看着隆万鹏。

“你们叫什么名字?”隆万鹏微笑着问道。

“我叫杨晓仁。”

“我叫杨晓义”

两人争先恐后报向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每人搬了个小板凳坐了下来。

杨晓仁是哥哥,杨晓义是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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