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特大陆红叶郡,辖下有一瓦里小镇,方圆仅五十里,坐落于红叶郡的南部边陲。
镇子南,二里外,有一条十丈宽的河,河水通体幽绿,常年看不到河底。
不知道哪一年开始,每年三月三这天,河面上会突然的生起厚厚的水雾,如刚开锅的笼屉,呜呜泱泱弥漫整个河面。
这一天无论是外乡的还是本镇的居民都会刻意的避开这里。
三月三这天,不仅是滚滚的青雾笼盖整条河面,激流的河水会不断形成大大小小的漩涡,发出隆隆的响声。
著名的吟游诗人——莫里斯安,曾路过此地,给其命名凌烟河。
自此,有一传说流传下来--“三月三的水,猛鬼张开的嘴”。
老人叮嘱过,在这一天,谁都不允许靠近凌烟河。怕是会触怒了河神,可是要受天罚的。
偏偏就在三月初四的一个清晨。
一个男婴出现在凌烟河的河岸边,身裹金黄色的襁褓,小腿一蹬一蹬,嘤嘤哭泣的厉害。
消息刚一传到瓦里镇,就被镇长风风火火的抢了过去,开心的收为养子,当着一群人的面,库德卢蛮横的指着襁褓给起了个名字——霍迪斯。
十分欣慰的大摆宴席,自己的家族布里亚斯终于也算是有后了。
圣德历1000年,霍迪斯刚好六岁,这一年他觉醒了前世的记忆。
他不知道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只记得在一次溶洞探险中,从古老的祭坛上看到一块巴掌大的玉佩。
很好奇的拿在了手里,摩挲的时候,貌似被玉佩咬了一下。
哎呀,这个玩意会咬人?
没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失去了对身体的操控,耳朵里传来一阵巨大的野兽吼声,接着,眼前一黑。
然后就出现在了哥特大陆。
春季的一个早晨,天气不错。霍迪斯正在屋子里捧着一本哥特大陆历史传记。
“霍迪斯哥哥,费列教习喊咱们赶紧去武堂。”
正当霍迪斯在沉浸这奇异世界的档口,一个娇美的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不用看他也知道,能这么大咧咧说话的女孩,就只有尼雅了。
自己的邻居,听老爹说,就比自己小了三个月。自小便喜欢黏在自己身边,两个人也算是青梅竹马了。
“听见了!”霍迪斯从凳子上站起身来,轻轻拍了拍脸蛋,让自己清醒一些。
和镇长老爹知会了一声,缓缓的走到门口,拉起尼雅的小手,一起走了出去。
霍迪斯从小和哥特大陆的人有些不一样,最明显的地方是他骨架偏小,也就比同龄的尼雅高小半个脑袋。
但是他的眼睛和头发竟然是黑色的,哥特大陆的毛发上面颜色的都有,就是很少见黑色的。
披肩的长发不是卷曲的,而入瀑布一般直直的,看上去柔软丝滑,尼雅没事就喜欢偷偷的摸霍迪斯的头发。
长发被一根丝绸打成一个结,配合着沉稳的气质,按咱们的话说,那就是灵气十足。
武堂,紧挨着镇东神殿。神殿是大陆的特有建筑,一般是用于祭祀的地方。
不同的神殿,供奉着不同的神灵。瓦里镇供奉的是大地之神-达克杰戈。
一个赤裸上身的虬髯大汉模样。单手持一柄巨锤,·器宇轩昂。据说虔诚的武者会得到大地神灵的庇护,会赐予土属性的神力。
而得到神力加持的武者被称之为“猎”,猎的表现就是会按照实力,在额头上形成一颗到九颗不等的星星,称之为猎星。
猎星是按照颜色划分等级,由低到高表现为:白、黄、绿、蓝、紫。
一般被称为白猎、黄猎、绿猎、蓝猎和紫猎。
据说达到金猎也被成之为“圣猎!”圣猎是可以脱离平凡的躯体,进化到更一层的肉体和灵魂。
同时这个阶段的武者,可以像鸟儿一样,御空飞行。金猎的实力可以翻江倒海,一个金猎就相当于一个小国家的战力,因此被各个国家所敬畏。
瓦里镇信奉的是大地之神,大地之神赐予武者土属性的神力。
&nbs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