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秋两税,按其地之肥瘠定等则。至银差,则为顾役之遗意,力差,则为力役之道。按户丁而征调,称为均徭,稽籍定役,与田无干。”
“至嘉靖末年,创为一条鞭法,不分贫富,一例摊派。甚至将银、力二差与户口、盐钞合并于地,而丁力反不预。商贾享逐末之利,农民丧乐生之心,于民甚为不便。”
这份奏折说白了就是鼓吹一条鞭法的,摆明了就是要实行一条鞭法。
朱翊钧看了一眼老神在在的张居正,心中叹了一口气,这件事情终于还是来了。经过五年的布局,五年的准备,张居正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他准备大干一票了。
光懋强调的这一部分就是赋役征收由地方官吏直接办理,废除了原来通过粮长、里长办理征解赋役的“民收民解”制,改为“官收官解”制。
在朱翊钧看来,这玩意改不改都没什么大用,官收官解未见得比民收民解好到哪里去。
当然,朱翊钧也理解张居正的想法,他是双管齐下,一条鞭法和考成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收不上税的,考成法等着你,可是张居正忘了一件事情,那就是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
或许也不是张居正忘了,而是他压根也没想到这一点。
作为文官出身的张居正,他还是想着文官的那套,心中也有文官的坚持。
官员收税,缴税的是谁,还不是士绅,官员从哪里来的,还不是从士绅之中来的。让官员自己收自己的税,这要是能收上来才怪了。一条鞭法没有那么可怕,也没有那么刺激士绅的神经。
一条鞭法充其量就是缴纳粮食变成缴纳银钱,这玩意士绅擅长,以银子收粮食,往死了压价,不卖你就没钱缴税。百姓咬着牙也要卖,实在是交不起就只能卖地,官绅勾结之间,百姓就没活路了。
卖地卖身为佃户,一旦天灾,百姓瞬间无以果腹,灾民流民就是这么来的。
真正刺激人的是张居正提出来的清丈土地,这个时代士绅不交税已经是常态了。
他们举着优待士人,拥护祖制的招牌,明目张胆的不交税。实际上士绅免税是有限制的,不是说你有多少税都免税的。可是实际情况却是凡是士绅名下的田,全都不收税。
这就导致了投献成风,一个村子或者一个镇子,只要出了一个举人,瞬间所有人都把地过户到他的名下,然后在租回来种。土地不用交税,只需要交给举人少量的地租,比起自己种地合算多了。
可以说天下人都在享受着这道大餐,吃亏的是国家,是皇帝。
可收税的土地越来越少,每三年一次的科举,每一次都为大明减少无数交税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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