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绪却回到了八年前。
八年前的时候,他高三毕业,正在准备着高考冲刺,哪知道,父母却因为破产而双跳楼。
他本人更是被一大群混混骚扰追杀。
一个原本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大少爷,竟然成了流浪汉。
孤苦伶仃,无依无靠。
尝尽了人间冷暖。
一天晚上,他在天桥下面的水泥管子里面躲避大雨的时候,被几个冲进来的混混打的遍体鳞伤。
丁哲原本就饥寒交迫,又被人打的满身是伤。
悲从中来的他,便想到了要结束自己的生命。
因为他觉得,只有死,才能和父母团聚。
而这个时候,路边经过了一辆汽车。
汽车轮胎在经过一个水洼的时候,把里面的水喷出来,弄了他一身。
气急败坏的丁哲破口大骂。
哪知道,哪辆轿车停下来,里面走下来一个女孩。
丁哲记得那个女孩穿着一件白色的长裙,披肩发,容貌圣洁的犹如天使一样,她站在路灯下面,给他鞠躬道歉。
而当时饥寒交迫又浑身是伤的丁哲已经是油尽灯枯了。
所以一见到那个女孩就昏倒在地。
等到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住进了医院。
是女孩把他送到的医院。
并且让他住进了最好的病房。
女孩一直陪着他,直到他伤好出院。
在丁哲的心里,女孩就是上天派来拯救他的天使。
当时只有十九岁的他,立刻就爱上了女孩。
只是在女孩陪伴他的时间里面,他一直没敢询问女孩的名字。
因为他知道,自己配不上女孩。
只是在临分手的时候,他向女孩要一个礼物。
说是若干年后,他一定会回来感谢女孩。
而当时女孩略作迟疑,便把自己的一个发带摘下来送给了丁哲。
想到这里,丁哲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天蓝色的发带。
那发带上面还带着一根女孩的头发。
多少年来,丁哲在全球各地,叱咤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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