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孙妈这几年得了风湿病,一到阴雨天浑身骨骼发疼。虎骨酒对这个很有功效,但是很昂贵,孙妈节俭惯了,舍不得买。
唐筝一口气给她买了十瓶,全都发给了发了回去。
做完这个,也到下午了,唐筝才坐车回家。
顾平川难得今天早回家,正在餐桌旁坐着。还没动筷,正在看报纸。
“筝筝回来了”,见她进门,便跟她打了声招呼:“快过来吃饭吧,晚上有你喜欢的红烧鱼。”
唐筝凑过来,往餐桌上看了眼,道:“爸爸还记得我喜欢吃红烧鱼呢?”
顾平川笑了下:“怎么可能不记得?我还记得你出生的时候是黎明,天还下着小雨,你妈妈和外公都盼着能生一个儿子,可是我觉着女儿也不错,贴心小棉袄嘛!”
所以,这是又开始打上感情牌了?
这就很可笑了,但凡长眼睛的都看得出来,顾平川有多喜欢儿子。
综上所述,顾平川说的这些话,约等于放p。
唐筝也不跟他辩驳,顺着他的话说:“所以,恭喜爸爸咯,有两件贴心小棉袄,还有一件高档皮夹克!”
他现在,的确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
顾平川笑了笑:“好了,别贫了,洗洗手吃饭吧!”
餐桌上,顾平川对她说:“筝筝啊,你已经二十多岁了,不再是小孩子了。所以,爸爸打算安排你去公司实习!”
见唐筝抬头看着自己,顾平川继续道:“公司虽然改了名字,但你仍然是爸爸的长女,也是公司名正言顺的接班人。所以,我想先安排一些老人,带你一段时间!”
唐筝几乎冷笑失声。
四年前她还大学没毕业,四年后,刚出狱就让她去公司实习——
唐筝用脚趾头想,都能猜得到:顾平川肯定在公司里埋了各种陷阱在等着她,让她处处碰壁,甚至让她闯下大祸,然后再向众人证明她是个废物,不堪大任。
这样,等他将来用顾卓然来替换掉唐筝的接班人身份,就理所应当了。
毕竟,不是顾平川没给过她机会,而是她自己没有把握住。
顾平川没意识到唐筝的内心,继续道:“我想暂时先把你给安排在投资部,那是个比较重要的部门。你跟着那里的老员工,肯定能学到很多!”
“我暂时不想去……”
顾平川笑了,道:“怎么,想偷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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