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塑造得成功,当然,这也算得上是一种自我安慰。
相比法力高强的人物,我更喜欢那些平凡的人,比如约纳斯·尼克劳斯,每一个叫杰克的人。(当然,主要是因为我懒得取名字,外国人重名还挺常见的,不是吗?)
故事的最后,我并没有交代这本书真正的主线——约纳斯的软毡帽传承下来的坚持——的结局,作为一个生活在麻瓜世界中的麻瓜,我其实没法定论魔法究竟能带来什么,我只是希望这种高于一切的生产力可以给世界带来美好的改变。
比如,在一间红十字是魔杖与手术刀相交的医院里,一个危重的病人重获了新生。
(有人问我邓布利多的结局,他肯定是出来了,因为格林德沃说了嘛,他的消失和纳尔逊的消失有主次的关系。)
这本书里有很多我没有交代的人,其实我已经给他们安排好了结局,但故事终究太令人不忍,比如贝拉姨妈,比如路德维格的遗孀,比如因为偏爱乱入的地下城角色罗莉安,比如克雷登斯与纳吉尼,不妨让他们在我不能掌控的、之后的故事里像纳尔逊那样,冲命运发起挑战。
其实这本书经历了很多版本。
在第一版的大纲中,汤姆这个纳尔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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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儿时挚友成为了伏地魔,而受到重创的纳尔逊在蛰伏多年后亲手杀死了他,我甚至还写了一段剧本题材的、王子复仇记般的对白,可它终究有些俗套了。
于是就有了第二版的故事,以纳尔逊寻找回家的办法为契机,格林德沃掌握了时间的魔力,成为了统治每一片土地、每一段历史的真正魔王。
紧接着是第三版,纳尔逊和汤姆在约纳斯思想的影响下,开始建设理想国。
然后是第四版,第五版,有些有穿越,有些是单元剧,有些有美好的爱情,改来改去,最终成了现在的模样。
这并不算这个故事最圆满的模样,《我竟然和伏地魔是同学》这本书,并不算一本好书,甚至不能算一本好的网文,它的成绩不管是订阅还是收藏打赏之类的都很差,也多有差评,但也是大家的鼓励下,我完成了这个故事。
我还记得第一个评论,鼓励我写完,虽然我不知道那位读者有没有读下去,但那句话在总收藏只有50的时候真的足够振奋,我还记得第一个订阅,第一个加书友群的人,第一个长篇评论,第一份打赏,第一个同人作品(同人的同人),我还记得我欠了一篇番外。
起初,我以为同人好写,直到真的写起来了,才发现写同人其实并不比原创简单,它规定死了世界观,也限制了作者的想象,就像被绑着手跳舞一样,也会因为写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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