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从女生宿舍里搬了出去,羡煞了多少少女!
她们来自不同的地区,有着同一个梦想到了这里,一开始见到林夕,就像个土包子一样,穿着也是相当的朴素,本来也没有什么坏心思,甚至还有一些优越之感。
但是,至从李处长的夫人给了林夕一件新的花衣服,人们对她的态度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觉得她像是不合群起来,背后开始传出了一些风言风语,说她一夜不归,肯定是绑了一个什么什么样的人物,或者,做了什么羞人的事情,果真是个靠脸吃饭的货。
没有想到,她是这种人!甚至,有人还以为,和她住在一间宿舍之中,实在是一种耻辱!还有人想着,要如何才能把她给撵出这个大家庭。
林夕当然看出了这些人的目光,也听到了一些闲言碎语,但是,她没有与这些人计较,也没有告诉阳刚。她觉得是一件小事情,总有一天,人们会明白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到了现在,她果真要走了,不再回来住,人们再一次确信了之前的猜测,一定是绑上了什么重要人物。
当时,并没有大款这种称呼,只能这么形容一下。
本来,林夕不想搬出去住,就是怕人说闲话,但是,阳刚却是一再要求她一起搬入教职工宿舍,不然,他呆在这里也没意思,不如回去拉煤。最后,她只有同意,她还真不舍不得阳刚,都已经离不开他了一样。
当阳刚来帮着她提东西的时候,这些女人们傻了眼,这不就是一个小保安吗?不过,样子还不错。
“林夕,想不到,你有这么帅气的男朋友,怎么,也不早介绍给大家认识一下,是不是心里没自信,怕别人抢走他?”一个穿着一件的确良衣服的女生,走到了阳刚的身前,突然斜着个眼睛,有些勾魂地看着阳刚说。
阳刚淡淡一笑,打量了一下这个长得还算是不错的女生,皮肤有些白,不像是林夕一样来自高原,没有高原红,一双眼睛却是有些让人受不了,个子也不错,比林夕差不了多少。
听口音,像是来自同一个地区的一个江边的县城,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江城。
阳刚并没有到过那儿,但是,他前世接触过那地方的人,听说,那里的女人,皮肌经常被江水蒸发的湿气所滋润,白里透着红,有种弹指欲破的感觉。并且,那里的气温较高,人们的穿着就要开放一些。
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真是一绝,从这个女生的身上就可看出,她的身上不断向着阳刚释放着某种信号。
阳刚看着她,笑了笑说道:“我叫阳刚,这段时间,多谢各位对林夕的照顾,实在是感谢!”
“我叫钱铭兴,有空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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