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谁能说这些挣扎求生的欧洲底层人民的诉求是错的?
汤姆转念想到,难道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谁发展的慢,谁就该死?
印第安人在美洲,限于资源,地理等种种因素,还固步自封的形成了坚持传统的思想,进步缓慢。虽然他们的战士学习能力极强,天生凶悍,勇猛无比。但组织能力低下,以原始社会部落形态抵抗殖民者,毫无胜算可言。
这个过程中,印第安战士的进步不可谓之不快,飞快的转变成马背上的民族,飞快的学会使用最先进武器。后来的印第安战士,几乎都是与白人不相上下的火枪骑兵。然而并没有鸟用,他们没有学习先进的社会组织形态,更没有学到先进的生产能力。
也许即使有印第安人想这么做,也没有客观条件能让他们做到。
他们的战术依旧是小股袭扰,依旧是小规模战斗,依旧是原始部落社会形态,依旧毫无战略可言。
印第安战士曾经让英国人赔款,曾经和英国人一起火烧白宫,也曾经杀的殖民者们魂飞魄散。一度凶名赫赫。
1832年,美军在佛罗里达与塞米诺尔族的战争,打了整整10年,换了8任司令,还耗资6000万美元,这在当时是一个天文数字。
在西部,克里克人抵抗了两年,俄勒冈的卡尤塞人反抗了7年,而切诺基人则打了11年。
一个又一个的印第安部落,前前后后连绵不绝的抵抗,印第安人没有工业,不讲究纪律和配合,只会小规模作战,内部也谈不上团结,但仅凭天生的悍勇,仍然与殖民者和美国人缠斗了几百年。
对比世界其他一推就倒的地区,可谓虽败犹荣。
但这有什么用?最后的印第安人依然被圈进了保留地。
如果正义必胜是正确的,那么印第安人的原罪就是发展的太慢,那些阻碍印第安人变革的,坚持所谓传统的印第安人,就是罪恶滔天,罪无可恕。
300年,他们原本应该有很多机会的。
也许,有的人看到了正确的道路,但没有能力实现它。
汤姆自言自语:“发展的缓慢,就是有罪么?”
站在身后的马丁没听清:“什么?”
汤姆道:“没什么,我先回船舱。”
大胡子:“好的好的,汤姆,别把自己伤到。”
大胡子知道,汤姆又去锻炼了。虽然他看着这个孩子长大,但他发现其实他一点都不知道汤姆的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居然每天花这么长时间去练习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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