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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章 蹊跷(第2页/共3页)

柳街所民警吕方。”

“你上来干嘛?”王局眉头微皱。

“刑大赵队让我上来看看。”

王局来了些兴致,问道:“哦?这家伙又在考察新人?看来刑大是真缺人啊。”

吕方咧嘴,认真地说道:“我想成为一名刑警。”

“行!看你小子的能耐吧。”

吕方点了点头,左右看了一眼,道:“王局,我需要头套和鞋套。”

王局不由得多了几分赞赏。

细节啊!

旁边有一民警递上了东西。

吕方接过,熟练地套上,然后才踏入房间。

在进门的那一刹那,自认为经历过许多命案现场的吕方,也被眼前的惨烈场景给弄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碎肉、血迹,遍地都是。

在不远处便有一根股骨头摆在地上,上面还挂了支离破碎的肉屑。

类似于这样的场景还有很多。

比如肋骨、头骨、指骨……

这些痕迹都已经被标识出来,几位警察正忙着拍照。

现场还有许多沾血的脚印,像是猫爪留下的,只是比猫爪要大上一圈。

吕方行走于现场之中,小心翼翼,每一步跨出去都很讲究,不至于对现场造成破坏。

一番观察,吕方皱起了眉头。

种种迹象表明,这一切正是那头豹子造成的,现场的痕迹都印证了这一点。

但吕方却感觉事情有些蹊跷。

多年的警察生涯,让他遇事都喜欢问为什么。

现在也一样,这豹子的行为让他感觉很迷。

一般来说,猛兽表现出攻击性不外乎几个因素。

争夺地盘、争夺配偶、护犊以及猎食。

很显然,在这里争夺地盘是不可能的,虽然现在野兽泛滥成灾,但这豹子也不可能将城市划为它的领地。

争夺配偶?呃……应该也是不可能的,尽管野兽进化很快,但也不可能将审美变得与人一样吧?

护犊?这家人偷了那头豹子的幼崽?

也不太可能。

现行法律规定,禁止任何人将野生动物带入城内,禁止任何人私自豢养野生动物。

想看野生动物?乘坐专门的观光车到城外逛一圈就行——纯野生的!比上一世的那什么野生动物园敞亮多了。

而且,吕方通过观察房间内的陈设,可以确定这就是一普通人家。

不管从哪方面来讲,都不足以支撑这个家庭滋生“养豹子”这样的念头。

如此就只剩下猎食。

从表面上来看这是最合理的解释。

但吕方疑惑的也正是这一点。

一方面,以豹子的猎食习惯来说,会先将猎物咬死,然后拖到自认为安全的地方存储起来,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把尸体咬得粉碎。

另一方面,吕方大致估测了一下房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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