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的,你特么把狗肉都吃了,骨头埋这儿,还装上深沉了?!回家!”
“诶诶,干爹,手轻点,回,回,回还不行么?”老二嚎叫着被扯了起来。
上了驴车,老二还揉着耳朵,嘴里骂骂咧咧,道:“干爹,这可是官府斗狗大赛,王朔他妈的就是一个王八蛋,他用弹弓射了二狗的腿,二狗才输的。奖金两百枚铜钱呢。”
老汉叹了口气,道:“你就别想了,你明天就算养头狼,两百枚铜钱也是村长家的,孩子,吃亏是福!”
“放屁,老子就不是那吃亏的人……唔,养狼?”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养头狼,好主意!
若是林雨知道他认了个干爹,估计得心疼死,还落魄到和一个村霸为了斗狗而如此大费周章,就是为了那么几个钱,为了村里的人听他的。
可是老二没有办法,他流浪到这个村落,想要一口饭都不可得,这老汉给了他一口吃的,却被全村的人欺辱,要么让老二把吃的吐出来,要么就把老汉弄死。
老二也理解他们,毕竟天下都没有粮食,谁会愿意把粮食给一个外人。
他记得林雨说过,大丈夫能屈能伸,就跪在老汉面前喊了一声爹。
老汉也不傻,就说这小子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儿子,在村民们接受了他以后,老二干脆就拜了这个老绝户为干爹。
在村子里生活了几天,老二看上了这个村的青壮劳力,想要掌握一些话语权,以这个村落为基础发展自己的势力。
最大的阻力,就是这个叫王朔的村霸。
鬼知道为什么官府要举办这个大赛,但是赢了会给钱,能改善百姓的生活,老二就想参加这次比赛。
受伤的林雨沉沉睡去的时候,老二才跟着老汉一路回到了村里,远远的,老二就察觉到了不对劲,从驴车上跳了下来,他盯着从村子里流出来的雨水,蹲下,双手捧起一捧放在鼻子前闻了闻,皱眉道:“好浓的血腥味。”
继续往前走,脚底下一片猩红,老二和老汉对视一眼,跳下驴车,跑回了村落。
眼前的场景,让他们父子二人如遭雷击,这还是那个虽然小,却生机勃勃的村落吗?
这还是那个虽然贫穷,但是衣食无忧的家园吗?
六十来户人家,一百多口人,聚集在村里的广场,尸首分离,而女子们,有的赤条条地被扔到泥水里,有的被绑在凳子上,双腿抬起,下身血还在流,更有甚者,下身被插了一把刀。
看着这样的画面,老汉“扑通”一声就跪在了地上,老泪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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