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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店长的日记(第2页/共3页)

来讲,我对他的印象还是中肯的,世界首富,花花公子,天才发明家,混球。

今天去皇后区看过彼得帕克,他还是高中生,成绩很好,但经常被欺负,在这个世界线里,身为彼得青梅竹马的玛丽简总为他出头,看样子那只蜘蛛还没有咬他。

我可以确定漫威世界这边并不是电影宇宙,因为九头蛇是一个公开的、与神盾局为敌,并且拥有庞大人员基数的恐怖组织。

他们经常会开着巨大、绿色章鱼型机器人搞恐怖袭击。

同样的,走在纽约街头,有时抬头就能看到神盾局的航空母舰。

另外,我最近也看到了班纳博士的通缉令,看样子绿色大个子引起了不小的恐慌。

在纽约,我是一个安分的人。

安安心心做生意,挺好。

我今年二十七岁,自己开店,存款不多也不少,大多数的钱都捐给了慈善机构,没打算找对象,只想自己过安稳的生活。

我的作息规律,晚上十一点前上床睡觉,早上七点准时醒来,不调闹钟也一样。

我平时会练习金刚功和八段锦,不经常跑步,但身体不错。

店里没有客人时,我就给自己泡一杯茶,点上熏香,慢慢的翻书,慢慢的喝茶,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一抬头天都黑了。

有时忘了吃饭,但我一点也不饿。

我是一个喜静的人。

话不多,朋友也不多。

我喜欢穿唐装。

常穿的那件,上面绣了一条黄色的应龙。

我是什么时候养成写日记的习惯呢?

好吧,也不算习惯,就是顺其自然,什么时候想写了,就写一点。

这要追溯到我刚来这里的时候了。

刚来这里时,我常做梦。

梦里的人穿着红色的衣服,黄色的闪电凭空出现,把空间撕开了一道大裂缝,那个人从裂缝里拼命想出来抓住我。

我猜他是闪电侠。

至于是不是巴里艾伦,不清楚。

他对我说的话,醒来后忘了大半。

但我还是记住了三句,模糊不清的三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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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想起来……你必须想起来你是谁!”

“找到其他……把它们找齐……求你了……找回你自己!”

“我们全指望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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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齐什么?记起我自己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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