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晚的事。
一切想要接近梁芊芊的男人,他一个都不会放过。
不管那个人是谁。
梁启东的徒弟?算的了什么?
梁启东已经是强弩之末,旧时代的余孽而已。
新时代没有他们能够立足的地盘。
以后整个澳市,都是我花仔荣的天下。
花仔荣不屑的朝陈锋方向撇去一眼,心中已将对方当做了死人。
……
……
很快,第三场比斗即将开始。
两位参赛选手陆续登台。
“这就是三号?”陈锋看到了三号选手。
那是一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
三角眼,吊梢眉,留着光头,整个人散发着一股萎靡不振的味道。
单从体格来看,这并不是一个挺拔高大的男人,肌肉也并不发达,身体也并不强壮。
相反,身上还透露着一股街边混混的气质。
无论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格斗高手。
但为什么沈心怡要押1000万给这个家伙?
陈锋百思不得其解。
“人不可能貌相的。”沈心怡抿嘴淡淡一笑,“我对他的身世背景也不是很了解,只知道他绰号叫做混江虫。”
陈锋吃惊道:“混江虫?”
沈心怡笑道:“意思大概就是说这人就像是混在江湖中的虫子吧。”
“那你为什么要下大注?”陈锋问出心底疑惑。
“你听过一句谚语么?”沈心怡忽然说道。
“什么谚语?”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水藻,水藻又会缠死大鱼的。”沈心怡说。
陈锋默然不语。
沈心怡话里有话。
但这些话究竟代表着什么含义。
陈锋暂时无法得知。
抬头朝台上另外一人看去。
待看到那人相貌的同时,陈锋倏地眼睛一亮,激动地从座椅上站立起来。
“太岁!”
他情不自禁的喊出声。
“你认识他?”沈心怡吃惊道。
陈锋木讷的点了点头,目光像是锥子一样扎在台上男子的身上,强行按捺着激动的心情。
他们不但认识,而且是有过命交情的生死兄弟。
当年在汉江,俩人出生入死多年,关系要好到穿一条裤子。
但随着陈锋声名鹊起,成为汉江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物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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