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位置。
颜欢坐下了,看了几人一眼。
他们全都蓬头垢面,满是血污泥垢的衣服沉甸甸的,紧紧黏贴在肌肤上。
单看相貌,几人瞧不出年纪,可从交谈中那尚未脱去稚气的声音来讲,这几人该是不大,甚至远远小于颜欢,估摸有个十五六岁的样子。
老来面貌多变,几人又满脸血污,颜欢认不出哪位是常老,便将注意力放在了对面的小战士身上。
那人话不多,但是有问必答,此时他正掐着一节断臂,用生了锈的钝刀子一点点挎着食指烂肉。
等手指肉剔除差不多了,他便手起刀落,将那节指骨砍了下来,如获至宝般塞入了口袋中。
“青松啊,你倒腾啥玩意儿呢?这尸体啥的够多了,你还嫌不够膈应啊!”
“嘿嘿!”常青松憨憨笑了一声,“队长,我就是有这个癖好,想从杀掉的鬼子身上留节骨头,回头将它们给串成链子。”
“挂骨头链子,你当自己是沙和尚啊!”队长笑了笑,可见众人面面相觑,不知他在讲些什么,便又将笑容敛住了。
“嘿嘿,队长,我不知道你说什么。我就是想回去炫耀一下,等结婚生了娃,拿出来给他稀罕稀罕,要是娃有了孩儿,就给孙辈的稀罕,我想想脸上有光啊!”
“呵!还是你想得远!”队长点着常青松笑了笑,“不过伱这小子啊!到时候你那孙辈肯定见不到战场了,回头拿出来你给吓着他们!”
“猪狗骨头有啥吓人的,兴许那时候都吃上猪肉狗肉了呢!”常青松一倔,将双腿旁的一只手捡了起来。
这就是这场战役杀的两个鬼子了,余下的分不清,他也不好意思随便从地上捡,回头要是抢了战友功劳,那心里不痛快。
围在火堆前的众人立刻知道了常青松言外之意,相识过后,大笑了起来。
“狗还能看家护院呢,那一群搁人家地上烧杀掳掠的强盗,猪狗不如的玩意儿,也能和‘猪狗’沾边儿了?”
“你小子啊!这话说的不妥当,给我向天下的猪狗道歉!”
说罢,旁边一人便将常青松的脑袋按了下去。
“行行行,我错了!我对不起猪,我对不起狗。”常青松挣脱出来,摸了摸乱糟糟的头发,“你们就没个念想嘛,说说呗,最后仗要是打赢了,你们都想干什么啊?”
话一出,热闹的氛围瞬间清冷下来了。
静谧夜色包裹了硝烟未止的战场,篝火堆传来柴薪爆鸣的“噼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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