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至双方都满意为止。
但,如果周舟前一张专辑的总销量突破了五十万,那周舟便可以不听。
毕竟,商业市场成绩为王,只要你能给我挣钱,那我就能跪下来叫你爷。
说实话啊,以上这些条款还是蛮有诚意的,毕竟,当下的唱片市场萎靡不振,张学有九二年的《真情流露》上市当年光是在香江地区就卖出了八白金,但现在嘛……
唱片公司已经不公布他的成绩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潜力歌手的个人单专冲不到二十万,那基本上没啥卖头。
而如果突破了五十万……
你都已经成为了张学有那个级别的歌手了,那你当然能有自主权。
但就算是这样,谈及版权时,华纳依旧十分的吝啬。
因为合同里的他们想要获得未来五年,周舟所有歌曲的sp权和音像版权。
前者的期限为解约之日起往后的三十年。
后者的期限则为诞生之日起往后的五十年。
而这个……
是周舟不能忍受的。
…………
只要是混过音乐圈的人应该都知道,音乐产业里的版权虽然有很多,但在收入中占大头的就只有三种。它们分别是词版权、曲版权和录音版权。
这其中,词曲版权又有两个细分类,分别是op和sp。
op,指的是词曲原始版权的拥有人,这个拥有人可以是词曲的原作者,也可以是词曲作者所在的工作室,如果词曲进行了交易,那么则按合同约定的归属定性。
sp,则是词曲版权的代理人,一般情况下都是唱片公司,例如索尼、华纳。
因为把一首歌的词曲版权授权给各大公司代为运营更符合创作者们的利益。
当其他歌手或个人想要翻唱、想要演绎一首歌时,他们便可以直接和唱片公司对接,专业的团队和健全的法务能够让创作者们获得最大的利益和最多的保障。
不过,这个授权只能给创作者们带来眼前的收益。
因为创作者们一旦和唱片公司闹掰,那只要唱片公司没有违反词曲版权的代理约定,创作者们就无法在代理到期之前拿回自己的词曲版权。
甚至他们自己都无法使用。
这里有个经典的例子,邓紫旗。
在和老东家闹掰后,人们才知道,她所创作的所有歌曲,词曲的op都在蜂鸟的手上。
而sp则在百纳的手里,并且代理期无限的长。
所以,当张介想要演唱《泡沫》给邓紫旗听时,即便邓紫旗已经单干,她也无法将歌曲免费的送给张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张介自掏腰包去百纳购买歌曲授权。
正因如此,当华纳唱片在合同里表示,周舟在签约后五年里所作歌曲的所有词曲sp都归公司后,周舟脑袋里的第一个反应那便是不可能!
而和词曲sp相比,录音录像版权的归属其实没啥问题。
因为绝大多数的歌手都没有自己歌曲的录音版权。
没办法,谁让唱片行业里的专辑,指的就是录音室专辑呢?
歌迷们买的专辑,也就是这个东西。
如果卖唱片的资本连支持唱片制作的这些版权都掌控不了,那他们还赚什么钱?
不过,有一说一啊,对于歌手来说,录音版权其实也挺重要的。
这不仅是因为录音版权意味着钱,更是因为录音版权代表着歌手的青春。
这就像是二十年后,胡彦兵再也无法唱出当年的《月光》一样;
更像二十年后,周杰轮演唱会上最大牌的嘉宾已经不是蔡依淋一样;
那个头一歪就能读完依赖的身影,才是最帅气的自己。
而当这些事实出现在周舟的面前后,周舟便已经清楚了,自己的合同该怎么谈了——
“周总,合同的年限、专辑的数量、分成的标准我都没有问题。”
“但版权约定我有异议。”
“我的词曲版权可以交给华纳代理,但代理时间只能维持到我离开华纳前的最后一天,在我离开华纳后,这个代理便会立刻结束,所有版权重新归我。”
“同样,录音录像版权可以归华纳所有,但我需要追加一个条款。”
“那就是在我离开华纳后,我有权从华纳的手中买回我录制歌曲的录音录像版权。”
“不知道您……”
“怎么看?”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