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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一章:木秀于林(第2页/共3页)

在自家贩卖腌制的泡菜。至他这一代,没有少交过一文个人收入税。但是,他们忘了交买卖税。这笔税赋,在五年前被单独列出。哪怕贩卖一个鸡蛋、一颗果子,都要缴纳。”

“上前日,邵红秋,也即杜景辰的母亲,收了刘管家一千两买房全额。已搜出。银号掌柜也有证实,当日,邵氏有拿那样的银票去验证真假。刘管家出示的买卖契约纸上,有清楚的邵氏拇指摁纹。”

“契约纸上,写明了次日即交付地契。刘管家云:付够银两,当日没收房,是他心善,留给杜家搬家时间。次日他去收房时,邵氏却不认账,亦不退赔。且那张银票的背面,也有刘管家左手的食指摁纹。他说是两人一交一收间,他的手指无意中蹭到印泥沾染的。”

“本官有查证:属实。其与邵氏的摁纹,上面的印泥新旧程度,显示两者之间留下的时间极为接近。且刘管家说当时还有请了两名县秀才一同去的杜家做的这笔交易。还有邵氏,已承认的确收了人家一千两。晏旭,你听懂了吗?”

“晚生不懂,”晏旭直接摇头,哪怕他心里懂了,也必须要据理力争。

“您说杜家偷逃赋税,究竟是他们不知、还是存心故意?收取税赋的人,没有告诉他们吗?五年来都没有上门追缴,因何突然发难?”

“再有,就杜家那些屋院、那片地界,怎么可能就值一千两纹银?这说不通。退一步讲,就算邵氏见钱眼开,一千两,足够买那样的屋宇好多栋,她又为何非要抵赖反悔?且她与杜大伟做泡菜买卖几十年,从来没有赖过人家一个铜子、一颗菜头。有这样的信誉在,再突犯这样的罪,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陈文轩的眉头微微动了动,带着些无奈的表情,看着晏旭。

“让你通文墨,不是让你学会胡搅蛮缠。”

陈文轩说着指了指案桌上堆放的一系列物证,再道:“全县十几万人,县衙总共才多少人?谁家在自己后院做买卖,我们没法一一全都知晓。且你也明白税赋的收取方式。”

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售卖些什么,这谁也算不清。就按平均分摊的数额来交。

比如:这个村子的户籍上登记了多少人,村长记录了村里饲养了多少禽畜等等,报上去。人头税就很清楚,其余的呢,上面就定个大概的平均数。

年底时,会把这个定好的数额通知到村长,再由村长收了统一交上来。村长收不动的,就登记上名册,衙门再派人去催收。

杜家缴纳的税赋,是够这个平均数额的。那谁还会去细分?

可不知道的时候还好,被人举告了,再一细细分出来、一一比对,问题就出来了。等于是杜家占了平均额的便宜,减少了泡菜的买卖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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