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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0章 建议法官阁下严查(第2页/共3页)

造虚假文书涉嫌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七十一条,将来全部会作为呈堂证供。”

到这时候,邓泽成就算再蠢也看出问题。

澳洲庄先生变成了沈律师?

“我挑!小子,你砌(陷害)我!”

邓泽成满脸怒气,作势就要扑向翟远。

翟远连动都没动一下,陈家乐就站出来挡在他面前,拦下恶狠狠地邓泽成。

“试图故意伤害,这个是《侵害人身罪条例》,不过我就不记了,麻烦几位阿sir将来开庭时帮我向法官提一句。”

沈威很认真的对几名影视处的官员说道。

流氓大状,除了要流氓,更重要的是大状两个字。

各种条例信手拈来,规则之内谁碰上都要头疼。

整个场面,完全变成了沈威的独角秀,翟远觉得自己的存在感很弱。

挺好,专业的事就该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邓泽成被陈家乐拦住,只能将矛头指向沈威。

他喝骂出声:“扑街,就是你假扮澳洲的发行商骗我,各位阿sir别信他!”

沈威很淡定:“邓先生,香江是讲法律的,你有冇人证?”

邓泽成:“我家姐也见过你,那份澳洲的公文就是你先交给她的,她可以帮我作证!”

“哦,你还有个家姐也参与进来。”

沈威了然点了点头,然后在记录本上边写边说:“《刑事罪行条例》第一百五十九条,超过两名及以上人士串谋诈骗,建议法官阁下严查。”

翟远终于知道,为什么香江电视剧里经常会出现‘律师不在场我不会开口’这种场面。

因为你多说一句话,真的就可能把自己送进去。

……

三天后,本港第一桩涉及到国外版权侵权的案件,在南九龙裁判法院正式开庭。

翟远将案件全权委托给律师沈威代理,自己并没有出庭。

邓泽成的录像厅在三天前已经被查封。

至于他会不会坐监,要看接下来的审判结果。

但就算等他安然无恙的走出法庭,至少半年内也无法从事相关行业。

半年?

给我一个月时间把录像厅重新开起来,你还能蹦跶都算我手下留情。

翟远自信满满的来到何文田佛光街。

进入房屋署的下辖机构,房屋委员会。

录像厅生意经过这次折腾,已经没办法像之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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