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主角解决了生存温饱问题,然后参加科举,恢复荣耀等等,最后……
不过,主角没什么大志向,就想享受一下古代的三妻四妾的幸福生活:娶一门贤惠温顺、美若天仙的美娇妻,再纳几个像狐狸精一样勾人魂魄的小妾,舒舒服服、快快乐乐过一生。
所以,主要内容是生活流,主角靠着“才华”征服了无数佳人,包括郡主和公主等等。
虽然第一次写小说,难免绊绊磕磕,但在十倍思维反应力之下,他写得仍是比较快的。
初时,手写每小时三千字,熟练之后,每小时手写五千字左右。
至于用电脑打字,直接飞上天了,每小时三万字以上!
几天下来,断断续续的写,竟写了五六万字。
钟鼎思忖,等十万字存稿才开始发表到网上连载。
周日中午,放学铃声终于响起。
因为江阿姨邀请的是午饭,所以钟鼎直接从学校打车去江阿姨家。
王若华和谢妃雪联袂从教室走出来,一起款步向校门走去。
“妃雪,要不改天你再去我家玩吧?”王若华忽然道。
谢妃雪:“为什么?”
王若华反问:“那你为什么非要今天到我家玩呢?”
“好吧,我不瞒你。”谢妃雪道,“钟鼎跟我说,他今天要到你家吃午饭。”
王若华苦笑:“果然。”
“原来你猜到了啦?”谢妃雪俏脸微红,含羞道。
王若华想了想,问道:“他哪里吸引你了?”
谢妃雪红脸道:“挺多的,你不觉得他很有才华吗?而且风趣幽默。人也帅。”
钟鼎斗音的事她没告诉王若华,因为她觉得那是钟鼎的隐私。以钟鼎和王若华家的关系,钟鼎不介意身边人知道,肯定会自己说。
“他风趣幽默?”王若华愕然,明明死皮赖脸,吊儿郎当,要是再染个黄毛,十足的小混混。
至于帅,从认识他开始,就从来没觉得帅,哪怕最近看起来似乎顺眼了一丢丢,但跟帅一点也不搭边。
“是啊。我觉得和他聊天挺开心的。”谢妃雪道。
王若华不禁仰首抚额,完了完了,她这个闺蜜太傻白甜了。
“我建议你还是注意点。”她苦口婆心劝道,“千万不要一下子陷进去,好歹多花一些时间了解。正所谓日久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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