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来的突厥马,价值五百两银子,当初回程经过东都洛阳时,有一名豪商愿意出一百两黄金,高开山也没同意转手,而是带回家送给儿子高不凡,作为他十二岁的生日礼物。
高不凡对青云也是极为喜爱,为了培养人马之间的默契,有一段时间,他甚至吃住都在马厩,每日与青云形影不离,如今相处三年,高不凡对青云的感情自然更加深厚了,所以还没等他发话,高首便瞪着高仁斥道:“馊主意,咋不说把你卖了!”
高仁两手一摊:“要是俺有青云那么值钱,不用少爷吩咐,俺自己就把自己给卖了。”
“你倒是想,就你那身肥膘,还抵不过青云的一根腿毛。”高首不屑道。
高仁大怒:“老跟俺抬扛,是不是皮痒想练练?”
“俺怕你啊!”高首马上撸起袖子。
眼看两个活宝又要互掐起来,高不凡十分干脆地往草坡下走去,眼不见为干净。
高首和高仁对视一眼,耷拉着脑袋追了下来,前者讪讪地道:“少爷,都怪俺们没用,要不你把俺们卖了吧,兴许能值几两银子。”
高不凡点了点头:“好啊,明日进城去。”
高首和高仁瞬时唬得脸都绿,前者更是恨不得要扇自己一记大嘴巴,后悔嘴贱,奶奶的,表忠心的漂亮话还真不能随便说啊!
…………
下半夜的时候,天空突然变脸了,本来繁星点缀的夜空竟然乌云密布,然后哗啦啦地下起了滂沱大雨,地上的积水汇成千万条小溪注入了河中。
大雨中的高鸡泊黑沉沉的,一望无际的芦苇在狂风骤雨中疯狂地摇摆,水位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上涨着。
高鸡泊的深处,一座地势稍高的丘陵下,正有连片的茅屋在接受风雨的洗礼,其中一座茅屋内隐约还有灯光漏出,离茅屋不远处的水面上,十几只木船犹如无主孤魂般飘来荡去,相互碰撞,发出瘆人的哐哐声。
这里便是张金称这一伙盗匪的老巢所在!
此时,只见茅屋内一灯如豆,照得所有事物都屎黄屎黄的,地上虽然铺了一层芦苇秆,但还是湿漉漉的泥泞不堪,空气中弥漫着汗臭、脚臭、狐臭和口臭的味道,令人作呕。
屋内的陈设十分简陋,一张残旧的八仙桌,还有几条潮湿发霉的板凳。以张金称为首的盗匪骨干们正围坐在一起,一个个情绪低落,如丧孝妣,而大当家张金称的面色更是苍白如纸,他赤果着上身,左肩打着绷带,还隐有血迹渗出。
话说张金称今日在船上中了长孙晟一刀,虽然只是皮肉之伤,但他潜水逃跑时,伤口在水中浸泡了半天,失血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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