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身穿精铁铠甲的剑士安排上,再来400长枪兵。
最后算上管后勤的杂役,一支1600人的大部队组建完毕。
浩浩荡荡是肯定的,更难得的是,现在不是战时,封臣没义务响应领主的战争召唤。按照老规矩,战时公爵要响应国王的号召,下级封臣要响应公爵的号召——划重点!所有武器、马匹、弹药、干粮都特么自备,不然给你封地是干啥的?就是给人养人和搞装备的。
封臣打仗基本没啥好处,除非是国战抢到了地盘或者打下了城市,可以混到战利品。
此时国王没放‘穿云箭’召集封臣们战斗,那么武装游行当然是公爵买单!
“我已经发出邀请给莫格莱尼公爵和阿比迪斯伯爵,一同狩猎,千万不能失了我们斯坦索姆家的气势!”
“是!”下面一堆工具人气势如虹地大声回答。
整个斯坦索姆城堡,像是被捅的马蜂窝,一大群人跑来跑去,把工具人一号巴瑟拉斯给忙坏了。
斯坦索姆领和平太久了!
周边国家多半有着各种各样的小问题,洛丹伦领内真的没有大规模战斗的机会。唯一可以称得上是问题的,就是斯坦索姆领地东面150公里的山区,有一个名为【烂苔】的巨魔部族。
不出征,咳咳,打猎,都不知道,原来领地的军备差到这个地步。
毕竟和平时期谁给你天天穿着二十斤铠甲站岗?
剑士的剑倒是保养得挺好,问题出在护甲上。
无论是步兵的铸铁护甲还是枪兵的皮甲,都不是什么耐保存的玩意。
铸铁会锈蚀,皮甲会开裂,破到一定程度,那就是废物了。
巴瑟拉斯本以为领主会大发雷霆的,谁知道麦当肯面(心)无(中)表(狂)情(笑)地签字,让他换新的,然后将他打发走。
哈哈!
搞美食哪有烧军火烧钱快?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