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在催了,王苗苗加快动作。
毛巾就没有那么好运了,只有两块毛巾挂在那里,一大家子人共用。
王苗苗忍着不适,挑了一条相对比较新的,囫囵洗了把脸。
转到堂屋,靠墙的长案上摆立着一面圆镜,铁框底座,两边用短轴和螺丝固定,可以翻动,反面是一副喜鹊登梅图,色彩鲜艳,十分好看。
镜中的女孩子皮肤白皙,浓眉大眼,唇红齿白,鼻子不好看,肉嘟嘟的,不够高挺。不过,一白遮百丑,整体来说,还是个清秀小佳人。
只是,如今左额头上的伤却是有些恐怖了,青青紫紫肿起来一个大包,中间还有一个小指甲盖那么大血疤。
王苗苗有些发愁,原书中这个疤痕没能好,留下了一个比较深的痕迹。自此王苗苗恨透了王招娣,之后更是想方设法找她麻烦。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虽然她不会找王招娣麻烦,但疤痕还是得想办法去了才好。
用断齿的木梳就着原来的发型重新梳了头,左右两个小个小辫子垂在胸前。刘海用黑色夹子全部夹到了头顶,免得头发垂在伤口上,加重伤口的感染。
八仙桌上,中间摆放着一盆菜粥,一碟子咸菜。早饭实在有些简陋了,但在这个年代估计还是比较好的了。
其实历史上的七十年代初,乡村应该还是在吃大锅饭,原书作者为了体现王招娣在家受尽委屈,着重写了家里的吃喝。家里有好吃的,比如鸡蛋,肉,白面等,从来没有她的份,她只能喝涝粥配菜窝窝头。
感谢原书作者,不然让她去跟人抢大锅饭,心下一颤,场面有些难以想象。
大家坐下正吃着早饭,王招娣却出现在了大门口,探头探脑,一副受尽委屈的可怜样。
王保兴看见大女儿畏缩的模样,心中有些讪讪,忍着身旁媳妇冷冽的目光道,“招娣,快过来吃早饭啊,一会可还要去上工呢……”
“吃什么吃,一个大早都不见人影,一整夜都不知道去哪鬼混了。”刘玉兰一早起床就去柴房看了,没见人,就知道这个便宜女儿不是个省心的。
其实,刘玉兰原本也不是那么刻薄的人。
当年,她也是个活泼爱笑的女孩,时尚又漂亮。她从小在城里生活,家中有两个哥哥,她最小,受尽宠爱。
父亲是个中学老师,有分配的宿舍。
从小到大,生活条件还是比较好的,四五十年代,她一个女孩子也能读完初中,可见一斑了。
只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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