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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章 这只傻貂有点贵(第3页/共3页)

p; 泰博男爵感慨道:“我上一次前往瓦勒城已经是七年前了。”

莱恩问道:“是那只锦火貂吗?”

瓦勒城距离艾伯特城堡足足有三百多公里,在这个连水泥路都没有,更别提高速公路的世界,想要从艾伯特城堡到瓦勒城,快马加鞭都需要天的时间,走慢一点则可能要两三个月。

而且一路上危险重重,强盗遍地魔兽横行,一不小心就会中途丧命。

由于种种原因,大部分人一辈子都没有去过一次瓦勒城。

严格来说,领地内的大部分普通人一辈子都不会离开艾伯特领地一步。

即使是男爵,如果不是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比如带儿子去参加骑士考核之类的,也不会没事去瓦勒城。

七年前泰博男爵之所以前往瓦勒城,是因为活抓了一只锦火貂。

锦火貂是一种非常好看的珍稀魔兽,死了的锦火貂都能卖出高价,更别提活的了。

由于锦火貂极难饲养,害怕养死的泰博男爵在抓到锦火貂当天就快马加鞭赶往瓦勒城了,听说一路上足足累死了三匹马。

其实艾伯特城堡周围的大城市也是有不少的,比如加西亚子爵所在的里诺城距离艾伯特城堡只有二十公里远。

然而锦火貂这种只有观赏作用的珍稀魔兽,在小地方根本是有价无市。

出高价根本没有人愿意买,出低价自己心里又不平衡,只有瓦勒城这种大城市才有人愿意买锦火貂这种奢侈品。

泰博男爵感慨道:“在里诺城,一只活的锦火貂卖一百金币都没人买,而到了瓦勒城,死的锦火貂两百金币一堆人抢着要,而活的……”

莱恩追问道:“我以前一直没问你那只锦火貂卖了多少钱。”

泰博男爵笑道:“七百六十枚金币。”

“嘶——”

莱恩顿时吸了一口凉气。

那只锦火貂他是见过的,确实挺好看的,但肉根本没有多少,煮了吃都不够他塞牙缝的。

就因为长得稍微好看一点,居然卖出了七百六十金币?

正常情况下,艾伯特家族要多久才能存那么多钱啊?

五年?

十年?

还是二十年?

莱恩无语道:“不就是一只好看点的傻貂吗?价值居然快顶得上一株山精了,简直是莫名其妙。”

山精号称山之精华,是类似万能药一样的珍贵药物,价值也才一千多金币而已。

一只傻貂凭什么和山精比啊?

这就是有钱人的世界吗?

莱恩实在是无法理解。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