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应该是一场难分难解的大战。
可周墨森敢断言。
《阿甘正传》对《肖申克的救赎》那绝对是一场轻轻松松的秒杀。
堪比,荣耀王者去炸鱼。
他之所以敢如此断言,那就是因为他清楚一些细节。
奥斯卡的奖项,是投票产生的。
这个投票的基数很大,即5000名左右的奥斯卡会员来投票。
比的其实就是会员们更加的喜欢谁。
而阿甘与安迪,这两个男主角。
在美国,绝对是更多的人会喜欢阿甘!
让我们来抛去电影,仔细的看看这两个男主角吧。
他们俩其实就是代表着美国社会中的两类人。
阿甘是一个智力低下,干事一根筋的家伙。
而安迪就是一个聪明的银行家,他是社会精英。
周墨森知道这两部电影有许多内涵,但他此刻只想说这两个人。
他们俩是两个极端,正好代表着周墨森想说的。
阿甘就是那个一定会让更多美国人喜欢的家伙。
美国就是这么一个国度。
在一般的学校里,学生会去排挤读书好的学生。
成绩好的学生甚至有专属的名词。
蛋头(egghead)。
可以想象,霸凌有多么的严重。
而在学校里,受欢迎的是那些体格好的。
能跑能跳,篮球橄榄球出色,那才能泡到妞。
也就是……反智!
甚至不是学校,这个国家就是一个反智的国家!
有个叫詹姆斯·沃森的科学家。
诺贝尔医学奖得主。
但要知道,这位是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
詹姆斯沃森搞了一个dna的研究,他是打算通过这个研究,来证明白人是最聪明的。
他算是成功了,他的结论就是。
白人比黑人聪明。
但,平均智商最高的是中国人!
我们先不要着急秀智商上的优越,虽然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确实可以有理有据的对美国人喊一句,你们这帮大傻x。
这理论依据还是你们美国人搞出来的。
但。
人家本来就傻,你们还反智教育!
黄胶鞋,七分裤的职业师见了难免义愤填膺……
m!
但,如此反智的社会里,也有精英。
安迪就是。
安妮海瑟薇也是。
这姑娘现在就读于美国的瓦萨学院。
这所大学可是相当厉害,小常青藤,七姐妹学院之一,历史悠久。
而且,她主修的是文学。
安妮海瑟薇类比我们国内的话,相当于考上了一个600分才能进的大学,学的还是汉语言文学。
可是,美国人不会很喜欢安迪那样的人。
也就不会太喜欢安妮。
因为这个国家太反智了,蠢蛋太多了。
周墨森提出的这两部电影,可以说是一针见血。
那么,他目的何在?
“你是打算把我‘整容’成阿甘?”
安妮听明白了周墨森的话,但又没有听明白。
周医生一笑,“聪明人演傻子,难免露馅,而且,你想一辈子做阿甘吗?”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