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命,饶命……”
龙哥觉得有一座大山压在脸上,差点让他的脑袋爆裂,而鼻血也早就如同泉水一样地从他的鼻孔之中流出来了。
流过紧抿的嘴唇,粗黑胡茬的下巴,再流进了衣襟里。
“特么的你一个夜夜笙歌的混混头子,也上火了?流鼻血比我还狠。你怕是个天阉吧?”
我拉过一把椅子,大马金刀地坐在上面,把先前夺过的两把匕首揉了揉,揉成了一个浑然一体的小铁蛋,“要不,我把这个蛋蛋给你换上?或许就能让你生龙活虎了呢!”
"天啊,握铁成泥啊,传说中的神奇内功啊。”
所有人都看呆了。
柳清雅也目瞪口呆。
半天也说不出话来。
张易果然没骗她,说能横扫几十个全副武装的大汉,是真的能啊。
而且他还谦虚了吧?
“我不是天阉,不是的,我有蛋蛋,不用换。我上火是因为这几天吃多了川菜,川菜太辣了……”
先前还无比威风,嚣张无比,特别爱装逼的龙哥,现在就如同死狗一样地躺在地上,脸上一个漆黑的脚印,鼻血还在快速地流淌,但却是满脸讨好的笑,谄媚无比。
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
让所有人都看呆了眼睛。
果然是恶人还须恶人磨。
“靠,你的鼻血弄脏了我的皮鞋,那可是新买的,你说怎么办?”
我一瞪眼,杀气腾腾地说。
“我赔,我赔,赔你一百双名牌皮鞋。”
龙哥打了个寒战,赶紧讨好地说。
“谁要你们的肮脏东西?特么的你是不是想死?马上给我添干净。”
我冷冷地喝道。
龙哥愣住了。
所有的混混也愣住了。
酒吧职员也都满脸古怪表情。
让龙哥舔鞋?
太羞辱人了吧?
龙哥是这一带的混混头子,有着不少的产业,很有脸面,很爱面子,据说连一些富豪也要给他面子。
连一些官方大佬,也不敢得罪他。
“看来你是不愿意了,很好。”
我一把捏住了龙哥的脖子,把他提了起来,一根手指缓缓地点向他的胸口。我的脸上是冰寒的杀机,还有阴冷至极的邪笑。
让人不寒而栗。
“我舔,我舔,一定舔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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