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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章 因为家人,我才有心喜欢别人(第2页/共3页)

学习巅峰期埋下了伏笔。

如流水般的时间,已经流不回头了。但如空气般的记忆,还能轻轻触碰到那回不去的过去。

有次听到一个很意外的消息,阿婶説逛街见到了静的妈妈,可能他们也搬到东莞了。聊了一下,知道了静的成绩下降了。嗯,原来在我们分开之后,静也和我一样,成绩下滑。也许,我们都不习惯少了那一个经常在一起学习,一起玩耍的人吧。我又开始想念静了......

想念归想念,生活与成长还是要继续。

终于,我们搭建好自己的房屋了。离自己家的菜地好近,邻居有五家,正好一排屋。这个时候,三家姐却要回乡下读初中。

好了,三家姐回家乡后,我就孤单了点。大家姐和二家姐也要上班嘛,啊叔啊婶要干活嘛,我呢?无聊咯。

还好,邻居有户沈家。沈叔叔呢,就有四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最大的女儿与我同年呢,最小的那个,小我五六年吧。当时,我只认识沈家的三千金和四千金,以及小少爷——烂佬。“烂佬”只是大人们喜欢逗他而起的花名而已。我放学后,只能和他们几个玩咯。还有一个,啊君,在深圳就和我玩过一段时间的玩伴。童年,除了玩多,还是玩多。

为了玩,我又做错了事——偷钱!那是我人生里抹不去的污点。

在学校的小卖部里,我看到一个好喜欢的玩偶,好像是《数码宝贝》里的加鲁鲁。不过,当时我还没看过这部动画片呢,只是单纯喜欢那形象。再加上一个很会怂恿我买玩具的同桌在旁边花言巧语,我终于踏上了不应该走的路。因为要十五块钱,我没有。

我的压岁钱都听啊叔啊婶的话,存起来以后读大学当学费了。所以,我就偷。啊叔哪件衣服有钱,我都清楚。因此,很轻易地,我就偷了十五块钱,买下了那玩偶。可是,才买了不久,做完早操回教室时,却发现被偷了。真伤心!同时也气愤!

第二天,我真的好想拥有那玩偶,于是,挡不住玩的欲望,不听使唤的手又偷了十五块。再一次,买下了同样的玩偶。可是,还是可是,同样的,做完早操回来,发现又被偷了!我当时是欲哭无泪的典范。

第三天,我的内心产生了一种越得不到越要得到的欲望。所以,又偷了十五块,再买了另外一个玩偶。这次,我做完早操就匆匆跑回教室,发现,还好,没被偷。所以我就一直没离开过座位,让那玩偶追随到我回家。

偷钱?想瞒过伟大的啊叔?那是不可能的。所以,被发现了,被骂了。还好,以温柔关怀我幼小心灵的啊婶护着我,并用好舒服的话教导我偷钱的不对,要我以后要正直。我没有哭,也没有说什么,我知道,我从那以后不会再犯这样的错了。因为,愿改!

有次大家姐和二家姐放假在家,啊叔啊婶不知是逛街,还是去哪里。反正我家大门紧闭,三姐弟坐在一长板凳上看电影。忘记电影叫什么片名了,只记得是郭富城和关之琳主演的。

在电影进行到某个片段时,出现了可能是亲热的画面吧。大家姐就拿衣服盖住我的头,説:“小孩子不能看。”换言之,就是实行她的非礼勿视原则。唉!她们俩边看边笑,笑得令人好无语的那种。我只听到电影里好柔情的音乐,就拼命想象,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好不容易,终于听到大家姐说可以了。于是立刻拿掉盖在头上的衣服,继续看。可是,才两分钟左右,电影就看完了。什么嘛,都没有意思了呢。

在记忆里寻找能让此刻的自己有感觉的片段,那也是一种生活。

什么生活?再生活了一次的生活。

回到校园生活,当时的学校,可以説是很诡异的。

怎么説?因为在教室办公楼的后面,厕所的隔壁,就是...就是墓!那些不知是什么人物来的,反正墓地好大!其中有一个半球体状的大墓,可能是革命烈士的也说不定。

那时我和同学们都是小朋友,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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