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静的夜里,明月清辉,投下一重重树影,张牙舞爪,形似鬼怪。
新建的坟茔,在云朵的掩映下忽明忽灭,就像人的灵魂,恍恍惚惚不得安宁。
嚓、嚓、嚓……
一个男人弯着腰在坟角一铲一铲地挖着,土地松软,泥土中混杂着硬币,有一元的、五角的、一角的,黄的白的在月光下熠熠生辉。
忽然,泥土中漏出一丝惨白,男人停止了动作,扔掉铁锹,以手为铲疯狂地挖着,全然不顾双手的疼痛,终于漏出了那东西的全貌。
荧白的尸骨上不剩一丝血肉,胸腔里被碎银塞满,肋骨正中斜插着一把黄金匕首……
这诡异的画面让人疑惑,那男人却突然回头,月光从暗转亮,一层层照亮了他的脸,竟然是我。
我被吓得一个激灵,身体不自主地抽搐了一下,从梦中醒来。
我拍一拍有些僵硬的脸,拖着沉重的身体爬了起来。去浴室冲了个澡,让自己从梦境中清醒过来,然后点燃一支烟,站在窗前抽了起来。
看着窗外车来车往,行人如织,大脑不受控制地又沉浸入之前的梦里。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个梦了,我总觉得这怪异的梦境预示着什么,那个坟一看就是新坟,为什么挖出来的却是骷髅呢?还有那把匕首……
“如果我有机器猫我要叫他小叮当,竹蜻蜓和时光隧道能去任何的地方……”铃声突然响起,把我从梦境又拉回现实。
“成子,今天咱们爬山去吧!东明山。我带着你,你带着钱。”小福是我的发小,从小就一起掏鸟窝、堵烟囱,被逮住了就在父母面前互相栽赃是对方带的头,从此建立了革命的友情。但也得益于我俩坚持不懈地给对方波脏水,我俩在对方的父母眼里都算不上好朋友,而是最好能此生不得相见的坏朋友。在父母的谆谆教诲中,我俩的友情越发坚定了,毕竟我们的共同爱好又多了一项。
大学毕业后,小福进了一家中型的财险公司做查勘,到现在已经干到了科长级别。他的最大爱好就是攒钱,所以跟他在一起要想让他出钱那比登天还难。一件衣服穿十年,一双皮鞋穿八年,袜子都是镂空的也不舍得扔,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应该能穿到他入土为安吧。就这样一个把抠门儿展现的淋漓尽致的人,用攒了近十年的钱付首付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期房,并立志要为他的异地恋地女朋友筑好爱巢。有了房贷,他一个月的工资全部还房贷,一年的花销全靠日常奖金和年终奖,他直接从铁公鸡升级成了钻石鸡,不一定是公的,但谁都别想从他身上拽下来一根毛。
而我则天马行空,不想受约束。毕业以后干过修车工、快递员、网店运营、房产销售、消防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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