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壮汉,手持一柄菜刀,向着孙兴扑来。
胡闹!
孙兴手里的长刀足有六十公斤重,怎是一把小小的菜刀可以打败的?
他正想着,却见那壮汉一菜刀将孙兴手中的刀挑飞,然后将孙兴的马腿砍断。
壮汉的刀毫无章法,显然并未经受过训练,但他的力气却奇大无比,几乎是将孙兴压着打。
因为失血过多,唐施的脸色有几分惨白,一只纤细少年的手将他馋下马,放在了一只奇怪蜈蚣的身上。
“将、将军莫怕,他很厉害的。”
少年的圆脸还有几分婴儿肥,脸上带着明显的惊慌,显然对现在兵荒马乱的场景十分不适。
“李大哥,快上来。”
“好嘞。”
李志不再与孙兴缠斗,一脚将孙兴踹飞,然后上了蜈蚣。
宋辞将蜈蚣开的飞快,不一会就消失在了孙兴的眼前。
“大哥真聪明,他就说那个坏蛋孙将军一定会暗算唐将军,派了俺来,没想到正好遇见。”
李志难掩脸上的兴奋,他还是第一次和孙兴这样的高手打架。
痛快!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宋辞早就已经看惯了李志对甘梵仁的滤镜,也不觉得奇怪,反而隐隐被李志洗脑,对甘梵仁也多了几分崇拜。
“甘大哥真的很厉害,如果不是他的话,小叶城根本不会像现在这样平静。”
唐施虽然失血过多,但依然能感受到小叶城此时是多么的井然有序。
那些火,根本就不足以对小叶城造成威胁,所有人都在有条不紊的做着分内的事情,没有惊慌,没有恐惧。
雪花般的纸张飞下,纸张上写的都是孙兴与知县吴志如何残害百姓的最壮,上面还写了他们是如何残害唐施这个为国为民的良将。
写信的人文笔极好,感染力极强,光是看着这样的文章,就已经足以挑起人的愤怒。
唐施有预感,这样的文章一旦传出去,一定会引起轩然大波。
他看向高处,只见一少年人脸上带着明媚的笑容,正向着城外的方向飘洒着纸张。
那日他见到的那位姓甘的仁兄,似乎正说着什么,惹得少年人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甘梵仁:“阿越,你看着点风向,我们的目的是为了震慑孙兴与吴志,不是让你用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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