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又打开了一袋小面包,一边吃一边赞同的点了点头:“对对对,这东西又香又软,南星肯定喜欢!”
这呆子!
和他说的是一个意思吗?
公孙越对李志已经无力吐槽了。
不过,他心里其实已经渐渐喜欢上李志这副呆呆的模样了,甚至还觉得李志挺有趣的。
他们带着吃的回到了民疫所,小衙役早就已经回到了这里,此刻正在磨着药材。
或许是因为年纪不大,脸蛋上还带着几分婴儿肥,说起话来磕磕巴巴,一副很羞涩的样子。
很难想象,他居然可以驱使那么大的一条机关蜈蚣。
“小衙役,你叫什么名字?”
公孙越走到小衙役的面前,笑着问道。
“我、我叫宋辞,十五岁,你们叫我阿辞就行。”
“宋辞……是个好名字。”
“我、我爹说这个名字听起来就有文化,所以就给我起了这个名字。”
公孙越莞尔,他一贯都是和读书人打交道,这些人说话一个个文绉绉的,即便是很普通的名字,也要掰扯出一段典故,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实诚的。
不、第二次。
李志才是第一。
“我叫公孙越,十六,虚长你一岁。”
“那个黑黑的大块头叫李志,别看他满脸络腮胡子,看起来很老,其实才十四。”
“那边那位看起来很聪明、儒雅、高大俊美、有学识……他叫甘梵仁,是我们的大哥。”
“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这般睿智、无私、大气……平易近人的人。”
公孙越平日总觉得李志区别对待,实际上,他自己也没好到哪去。
介绍李志的时候没一句好话,可介绍起甘梵仁的时候,好话却是一箩筐。
如果不是介绍的字数太多,太诡异,他甚至想当场做一篇文章。
听到公孙越的介绍,宋辞站起来挨个行礼。
只是行了个礼,他就不好意思的羞红了脸,又蹲下身继续磨起了药。
别看他说话吞吞吐吐的,干活却一点也不慢。
他一边干活,脸上一边露出了思索的表情,似乎在考虑着什么。
甘梵仁趁机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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