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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陈汪洋觉得自己说服父母支持他悔婚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
没有父母的支持,他倒是依然可以强行悔婚,但是悔婚已是不忠,不顾父母的反对悔婚更是不孝!
一个不忠不孝之徒,有什么资格在官场上混下去?
自己该如何破局呢?
陈汪洋的眉头紧紧地拧在了一起。
沉思了很久之后,陈汪洋忽然眼前一亮:或许,还得从自己前世的遭遇着手?
结婚十年,虽然一直没有要孩子,但是他跟李雅茹的感情一直很好,跟岳父李闻达一家的关系也是非常融洽。
而李闻达也只有李雅茹这一个独生女,正所谓一个女婿半个儿,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一家为什么要陷害自己这个唯一的女婿呢?
顺着这个想法,陈汪洋开始回想起自己前世锒铛入狱之前发生的一切,想看看有哪些事情能扯得上关系。
他第一个就想到了在入狱之前,自己正在查的案子——“5.12纵火杀人案”。
17年5.12日凌晨两点五十六分,秦城市明湖区坡子庙村村民李进步家突发大火,李进步一家五口葬身火海,无一生还。
当时坡子庙村正在动迁,而李进步是全村仅有的几个还没有签署拆迁协议的村民之一。
也就是俗称的钉子户。
虽然缺乏直接证据,作为刑警支队的队长、案件直接负责人的陈汪洋,还是第一时间将怀疑的目光投注到了当时负责拆迁工程的秦城市金龙建筑工程公司上。
他的理由也跟什么直觉之类的无关,只是因为他深知金龙公司的总经理刘金龙,正是表面上海清河晏的秦城市最大的毒瘤。
这个刘金龙表面上是个正经的成功商人,暗地里却是个豢养了不少亡命之徒手下的混蛋。
放高利贷、开设**、用暴力手段垄断市场……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无恶不作,暴力拆迁什么的只能算是家常便饭。
作为一名廉洁奉公、执法为民的好警察,陈汪洋已经跟刘金龙较劲了好几年。
然而奇怪的是,每次在陈汪洋快要抓到刘金龙把柄的时候,刘金龙总能神奇地化险为夷、逃出生天!
这让陈汪洋一度感觉非常挫败,但是他在警察父亲陈奉献的影响下,始终坚守着一个原则,那就是“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就算再难再苦,他也坚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发誓一定要将刘金龙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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