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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七章 宁死不屈(第2页/共3页)

人好。”

在判官走到面前的时候冷声问“你可知罪?把其余人供出来可以给你最轻松的死法。”

那名男子还是不语,判官已经连续几日都在这里用了很多的酷刑但这男子还是一如既往的不语疼也不叫,判官心中都有些佩服了起来。

就在判官打算重复使用刑法时,林楚梁来了。

判官本想说是谁放进来的在接到林楚梁的令牌时再抬头一看连忙行李数“不知林大人所来何事。”

林楚梁手中把玩着扇子抬起了判官的手带着笑容但就是眼底不达笑意。

林楚梁如沐春风般的语气“不知判官打大人可是问出了什么?”

判官一时间愣在原地“下官目前还没有。”

林楚梁点了点头“那就由我来吧。”

他对判官问到“你们都使用了什么?”

判官回忆了点“鞭刑、杖刑等。”

林楚梁点了点随即吩咐了下去准备一碗水来,让他试试水滴罚。

“水滴罚”是一种特殊的惩罚方式,它源自于对犯罪行为的一种象征性处罚。这种惩罚方法并不是直接用水滴来施行惩罚,而是比喻性地表示一种缓慢而又持续的痛苦或折磨。

在具体实施上,水滴罚可能指的是让罪犯长时间承受某种轻微的不适或痛苦,例如让罪犯头顶一碗水,水碗上穿一个小孔,水滴慢慢滴出,以此来象征性地惩罚罪犯,让其长时间处于一种精神压力之下。这种惩罚方式强调的是对罪犯心理的折磨,而非肉体上的剧烈痛苦。

在古代中国,法律制度中包含了许多不同的刑罚,旨在针对不同罪行给予相应的惩处。水滴罚虽然不是主流的刑罚手段,但它反映了古代法律文化中对惩罚方式的多样性及其背后的哲学思想。通过这样的惩罚方式,古代法律体系试图达到教化罪犯、预防犯罪的目的,同时也体现了当时社会对人性与道德的考量。

需要注意的是,水滴罚并不是一个普遍或标准化的刑罚,它可能在某些地方的历史记载中被提及,但在整个中国古代法律史中并不常见。实际上,更为人所熟知的刑罚包括体罚(如鞭刑、杖刑)、徒刑、流放、死刑等。

阳光透过牢房狭窄的窗口,洒在潮湿的石壁上,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阴冷的气息。牢房的一角,一名犯人孤独地坐在冰冷的石板上,他的身影在微弱的光线中显得异常落寞。

这名犯人名叫李四,因盗窃罪被判处水滴罚。他的双手被粗糙的麻绳紧紧绑在一起,无法动弹。在他的头顶,悬挂着一个破旧的木碗,碗中装满了浑浊的水。从碗底的小孔中,水滴正一滴滴地落在李四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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