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椅子坐下,待我稍稍冷静以后,这才开口:“昨晚你去哪了?”
“我…”
我一时语塞。
如果是平常,再难以启齿的事我都愿意说出来,只要能洗清嫌疑。
可这次,我那夫君不是凡人,谁敢相信我演着演着真成了冥王的妻子?
“我们踹开门的时候你已经不在了,监控也没有拍到你离开的画面。你究竟去了哪里?”
见我低头不说话,汪警官翻开记录本放在我的手边。
“你的同事说昨晚被玉浅浅托梦,一致说凶手是你。”
本子上清楚的写着哪几个被托梦。
除了莎莎,经理,另外两位同事之外,还有王婶!
很显然,他认为我是在“杀人灭口”。
“不是我,真不是我。”
我无力的辩解着。
我才24岁,从小爱护动物,连毛毛虫都不敢踩死,怎么可能杀人?
对了,指纹!
不是说玉浅浅的笔记本上面有第二个人的新鲜指纹吗?
“那笔记本上面的指纹是谁,你们就去找谁,为什么就因为别人随口胡说几句就把一切罪都推到我身上?”
汪警官看着我朝他大吼,不动声色的收回记录本起身。
这才缓缓说道:“指纹已经化验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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