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方林来到酒店门口时,眉毛一挑,看向了前边不远处,同样向酒店大门走来的一对男女。
这一对男女,男的个子不高,微胖,长相普通,但穿着却是剪裁得体,似乎价格不菲。
而他的女伴,身子高挑,长相俊美,穿着一身淡蓝色的连衣长裙,挽着他的胳膊,看起来煞是夺人眼目。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此女的妆容略厚,给人一种胭脂俗粉的俗媚之感。
见到这两人,方林心中有些许开心,还真是巧,遇到熟人了!
他主动打起了招呼,对二人道:“王思成!白芸芸!好久不见了!”
这两人不是别人,正是方林高中时候的同学,而且这个白芸芸还是方林高中时代的女朋友。
虽然三者有些恩怨,不过那都是过眼烟云了。
三年不见,能够再次见到他们,方林还是很开心的。
王思成和白芸芸看向方林,皆是一愣,随而似乎想起了他是谁,两人对视一眼,再次看向方林时,脸上却没有半分多年不见的老同学相见的喜悦,反而皆是鄙夷和调侃之意。
“我说是谁呢,穿个农民工似的在这锦绣豪庭门口大呼小叫的,原来是方林啊!”王思成率先开口道。
“啧啧,方林,没想到多年不见,你还是这副穷酸样子,幸亏我当年明智,把你给踹了。”
白芸芸连连摇头,眼底充满了鄙夷:“想我之前还真是单纯,竟然会觉得你这种学习好一点的农村人会有出息,看看你现在这副样子。”
她直接伸出手指指着方林,将方林从头到脚给指了一遍:“简直是一无是处。”
随后,她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震惊的高呼道:“你竟然还背高中时候的背包!”
她看向王思成,不可思议的讥讽道:“阿成,你看他,他竟然还背高中时候就落伍的破书包!”
王思成冷冷的摇了摇头,讥笑道:“当初你踹了他,是你最明智的决定,三年前我就告诉过你,像这种人,一辈子都不会有出息的!”
方林打了一声招呼之后,就看着这两人一唱一和的对他挖苦讥讽,他表情平淡,眼底却有冷芒一闪即逝。
入伍的三年来,他经历了太多的生死,在国外与恶势力斗争,与他族人血战。
这让他对华人,对曾经的挚友都有种极为纯粹的感情。
能在这里巧遇曾经的高中同学,他很开心的与他们打招呼,本以为大家多年不见,当年的那些小恩小怨早就随风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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